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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出台规范纪检干部工作和日常行为规定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4-14

  日前,鄄城县纪委出台“五个必须、六个不许、八个严禁”规定,规范纪检干部工作和日常行为。 

  “五个必须”是,纪检干部必须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牢记宗旨、执纪为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必须刚正不阿、秉公执纪,坚决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必须勤学敏行、开拓创新、勇于担当,自觉争当党风廉政建设排头兵;必须品行端正、情趣健康,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 

  “六个不许”是,不许乱吃请、乱伸手;不许大操大办婚丧事宜;不许在有关单位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许工作日中午饮酒,任何情况下不得酗酒;不许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许以任何形式进入歌舞厅、夜总会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八个严禁”是,严禁工作期间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经商办企业或利用职权为个人和其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打着纪检机关的旗号办私事;严禁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得消极对待群众投诉举报、漠视群众诉求;严禁办事看关系、说情准情、跑风漏气;严禁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接受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侵犯被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严禁违反安全文明办案规定。(菏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