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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严把“三关”配强乡镇纪委班子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2-24

  宁阳县以乡镇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强化乡镇纪委组织建设。 

  严把“提名考察关”。制定出台《宁阳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在乡镇纪委换届前,采取走访座谈、征求意见、个别交谈等方式,对11个乡镇纪委班子基本情况、人员进退流转等进行全面分析、综合研判。 

  严把“任职条件关”。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按照乡镇纪委书记人选应异地交流产生,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年龄在4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公务员身份,敢于监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等要求,对拟任人选进行严格审核,提出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人选。 

  严把“人选廉政关”。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进行考察、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对拟任人选进行廉政鉴定,11名乡镇纪委书记人选在公示期间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情况。(泰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