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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区:对履职不力或自律不严的纪检干部将进行问责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7-15

  滨州市沾化区纪委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求,不断强化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区纪委注重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制定完善10余项区纪委内部管理制度,促进纪检监察机关高效、有序运行。在关键问题上不做“马虎人”,不做“马虎事”,严防“灯下黑”,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环境。 

  严格约束干部行为。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机关日常管理,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把握政策,遵守办案纪律,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保持“社交圈”、“生活圈”的纯洁,正确把握个人爱好。同时,对履职不力或自律不严的纪检监察干部将进行问责。 

  强化自我监督意识。健全完善区纪委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开展廉政提醒教育“每周一课”。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广大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自律教育,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凡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富有特色的教育形式和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滨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