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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确保“四个到位” 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12-06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岛市始终把推进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五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59起,处理168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2人。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建立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开展问题线索“清零”活动,对市直部门、区市“零线索”“零处理”的约谈其党委、纪委负责人,先后对350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建立周调度、月报告、季度分析研判的工作机制。每季度形成工作情况分析,总结特点、查摆问题、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在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同时,抽调力量开展暗访,共组织开展暗访活动606轮次,发现问题线索600余条。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收“红包”及购物卡专项治理及“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查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92起、处理1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在全市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12万余名党员干部做出“零持有”承诺,对存在问题的16家会所整改到位。 

  建立查处曝光机制,确保压力传导到位。2017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7起,处理62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4人。以十八大之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严格执纪,坚决查处。五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1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1人。通过集中通报、专题通报、内部通报等形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五年来,共195次集中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14起、872人。 

  建立工作创新机制,确保成果巩固到位。积极与财政、税务、民政、人社、交通、公安等单位对接,进行大数据分析比对,深层次查找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四风”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凡是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均由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负责协调督办。对涉及区(市)、市直单位的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审查,建立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和销号制度,健全工作台账,专人负责,全程留痕,限时办结、按期销号。充分利用市、区(市)两级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12388”举报电话、随手拍、一键通等,多层次、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联动,形成监督合力。(青岛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