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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对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纪律情况开展自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5-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坚决防止和纠正节假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坚决防止“灯下黑”,济南市纪委就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纪律情况开展自查。 

  市纪委要求,委局机关各部门单位、各派驻机构要高度重视节假日自查活动,每逢法定节假日都要认真组织填写《自查表》和《登记表》,并明确专人进行汇总。机关全体干部实行“零报告”制度,在节假日上班第一天按照《自查表》和《登记表》的有关要求如实填报,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背书后,于当天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存查。市纪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自查表》和《登记表》的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注意抓早抓小,进一步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工作,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同时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律、慎独慎微。在自查活动中,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济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