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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2-10
2016年以来,淄博市各级纪检机关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市纪委制定出台《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区县座谈会,对整治和查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加强督导督办,市纪委分两批重点督办整治任务重和压力大的40个镇街,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至2个县区,有关部室分别联系2至4个重点督导镇,形成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要求每个县区纪委督办到村居,筛选出不少于20件重点信访件进行直查直办,镇街自办案件不少于2件,平均每个镇街查办案件6起以上。
2016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5个,给予党纪处分26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1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淄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