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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两千余名党员干部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1-26

  “我郑重承诺:不违反规定收受节礼、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索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土特产及其他产品……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我进行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近日,平原县2000余名党员干部签订了《2017年春节廉洁过节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规范廉洁从政行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过一个清正廉洁、健康文明的春节,平原县纪委在全县开展了廉洁过节承诺活动,由县级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和一般党员干部层层签订承诺书。 

  节日期间,县纪委将对照承诺书内容不间断巡察,发现问题严查快处,确保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履行承诺。同时,公布网站、电话等监督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德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