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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严查“微腐败” 1至10月立案68起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12-11

  枣庄市市中区纪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对症下药,保持“拍蝇”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1至10月份,全区立案68起,涉及科级干部1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人。

  紧盯重点人群。执纪审查中紧盯三类重点人群:一是镇村两级主要领导;二是具有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基层站、办的党员干部;三是各单位的出纳、会计等财务人员。特别是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基层干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克扣截留、挪用资金等作为整治重点,集中人力、时间、精力,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先后查处了党员干部冒领、套取、挪用涉农补贴资金违规违纪案件9起,处理党员干部9人。

  拓宽信访渠道。一方面,强化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全面公开举报信箱电话,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另一方面,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主动下访”、“带案走访”等活动,多途径发现问题,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村组基层。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97件,其中来访66件,来信75件,来电和网络举报56件。

  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述廉述责、社会评价、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细化工作支撑,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延伸至镇村两级;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督促主责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枣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