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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纪检监察法规制度
开展学习研讨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3-30

  3月30日下午,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重点围绕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开展研讨交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包括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的支撑保障。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原创性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相继出台,铺就了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的法治轨道,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提供了法治依据。纪检监察法规制度集中体现了政治性、法治性、实践性“三大属性”,坚持了实事求是、系统观念、守正创新“三大理念”,实现了赋权和限权、实体和程序、自律和他律“三个相统一”,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自觉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要学法明向,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作为案头卷、工具书,熟知精通、深学细研,系统把握、贯通运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要循法立规,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中抓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审”,填空白、补短板,抓调整、促完善,常清理、祛梗阻,重解读、广宣传,严把关、保质量,着力构建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全省上下统一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要依法用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精准把握职责定位、纪法标准、权限程序、政策策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要守法自律,把对法治的尊崇、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工作习惯和行为自觉,紧盯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构建“大内控”工作格局,强化内部约束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做纪法的自觉遵守者、坚定践行者、忠诚捍卫者,维护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卫士、纪律部队的良好形象。

  部分委机关部室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长参加集体学习并发言,省监委特约监察员代表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