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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剑中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10-30

  据临沂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临沂市委批准,临沂市纪委监委对临沂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剑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剑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低价购房、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向企业收取赞助费;贪欲膨胀,“靠水吃水”,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剑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剑中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沂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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