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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探索“校地”协作机制 共建平台 互派干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3-05-06

  “从问题线索内容看,我认为基本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可能存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近日,从聊城大学选派到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委挂职交流的正科级纪检监察员薛天正与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研判分析问题线索。

  去年2月,聊城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缺失聊城大学(原聊城师范学院)2000级学籍资料这一关键证据。该案社会关注度高,办案时间紧急,但当时正值疫情期间,入校取证存在困难。

  “我们启用了‘校地’日常工作联络机制,与聊城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对接。”该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谢辉介绍,“聊城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积极配合调取证据材料,帮助我们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得联系,获取了反映涉案人员真实情况的电子档案,为案件定性和证据链完整提供了支持。自开展协作以来,聊城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已协助我们查询材料和取证百余次,协调配合开展谈话20余人。”

  目前,聊城市纪委监委和聊城大学已经出台全面合作意见。市纪委监委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日常联系,一个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负责业务对接,收到或发现应由对方管理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程序移送或转办。应聊城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商请,市纪委监委可就案件审理提出意见,协助解决案件事实认定和定性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隐患。

  除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法规建设等合作,双方还在工作信息交流、组织建设和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展开协作,共建廉洁文化讲师团,共享市廉政教育基地,依托聊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聊城市廉政研究基地)联合开展20多项课题调研,不断深化“校地”长效协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和聊城大学还共建实战实训平台,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参加培训锻炼,互荐专家等。

  聊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姜传政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校地”协作机制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协作与配合、业务交流与互动、理论研究与探索创新,深化协同联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工作同促,助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刘凯思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