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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扛牢专责注重实效
精准把握重点 前移监督关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11-30

  2022年11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释义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刊发文章《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扛牢专责注重实效 精准把握重点 前移监督关口》。 全文如下:

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扛牢专责注重实效
精准把握重点 前移监督关口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创新方法路径、突出精准有效、注重抓早抓小,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探索有效机制,围绕监督重点凝聚合力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自上而下部署开展专项监督、专项巡视巡察。11月中旬,十二届山东省委第二轮巡视启动,明确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本轮巡视的重中之重,同时督促做好第一轮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动监督常在、形成常态,要在具体化常态化上下功夫,坚持系统观念,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手段。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有效机制办法,深化“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和政治监督活页、廉政档案等方式方法,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按照党中央要求的方向、路径、节奏抓好落实。其中,政治监督活页动态更新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以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为精准化监督提供重要参考。目前,省一级完成39个单位线上、线下活页建设。

  凝聚监督合力,在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同时,还应注重与其他各类监督主体的工作协调,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互动的整体合力。实践中,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建立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在决策部署、力量整合上协同高效,构建内部贯通、上下联动的监督格局;另一方面,会同组织、政法、公安、司法、财政、审计、统计、法院、检察院、海关等16家部门单位,建立涵盖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15个方面的配合机制。如,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巡视中,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合力查找问题、堵塞漏洞。

  创新方式方法,抓早抓小精准处置

  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前移监督关口、层层设防。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监督理念,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变,推行清单式、嵌入式、驻点式、下沉式、智慧式监督,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红脸出汗,做到抓早抓小、精准处置。

  诫勉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有效方式。为提高诫勉的针对性、有效性、实践性,山东省纪委监委采用调度数据、实地访谈等方式开展调研,深入市、县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了解诫勉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困惑,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为规范诫勉工作,出台制定诫勉工作实施办法,对诫勉的提出、审核、决定、实施以及权利保障等关键环节作出细化规定,要求实施诫勉时,严肃指出问题,让诫勉对象真诚知错悔错,关注问题成因,提出整改方向。

  谈话函询本质上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政策感召、教育感化,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式方法,区分不同情形,适当扩大谈话在谈话函询处置中的比例,提高谈话函询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对被谈话函询对象开展回访,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对反映问题性质介于“一般性问题”和“无实质内容”“不符合客观情况”之间、采取谈话函询方式或者直接予以了结均欠妥的问题线索,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探索谈心类谈话,与被反映人“面对面”谈话了解有关情况、进行教育提醒。承办部门谈话结束后,结合被反映人一贯表现和以往线索处置情况,对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的,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后予以了结。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0.1万人次,占比73.1%。

  精准靶向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

  领导干部是事业发展的“领头雁”,管住了“关键少数”就能带动“绝大多数”。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好监督全覆盖的同时,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靶向聚焦、精准发力,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多种方式,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为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实施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今年4月,将“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有关内容印制成廉洁自律提示卡,发放给省市县三级党委管理的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告知什么是违纪违法不能容,什么是失误过错可以容,什么情形应受到何种处置。8月初,山东省委转发省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意见,通过谈心谈话、监督谈话、廉政谈话、约谈4种形式,指出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交流思想、提出要求,督促规范用权、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截至目前,已完成与23名党委(党组)“一把手”的谈话。8月下旬,结合省纪委监委查办的十一届省委委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向十二届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发放廉洁自律提示信。

  同级监督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一环。山东省纪委监委开展同级监督试点,选取烟台、泰安、日照、德州等作为市级联系点,淄博市淄川区、烟台市蓬莱区、济宁市任城区作为县级联系点,发布工作提示,指导下级纪委监委运用会议式监督、检查式监督、提醒式监督等方式,推动同级监督落地落实。如,德州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市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制度,梳理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个人遵规守纪等方面的13种情形,针对其分管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同志间的谈心督促,提醒落实“一岗双责”,践行廉洁自律。

  此外,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金融、国企、粮食购销、人防、供销、开发区建设等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部门和单位,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系统治理。2022年,选取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中小学校配餐管理、不动产登记办证难、虚报冒领惠农惠民补贴4类问题作为全省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至10月,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4万余个。(刘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