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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先锋】陈新宁: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来源:新闻联播发布时间:2015-07-04

 

  身处基层纪检工作一线,他秉公办案,两袖清风;作为业务能手,他曾经长时间忍着病痛坚持办案,因病去世时,年纪只有四十岁。今天的《时代先锋》,我们来认识山东金乡县的纪检干部——陈新宁。  

  在金乡县纪委,陈新宁是出了名的业务顾问,办案中遇到问题,同事们都喜欢找他,直到陈新宁去世后,还有同事下意识地给他打电话。 

  陈新宁办案,舍得下苦功夫,善于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突破口。2008年,陈新宁和同事接手了一起公路部门违规收费的案子,他们在治超检测站连续蹲守七天七夜,终于查出内幕:检测站人员在收受贿赂后,违规发放月票,使超载车辆得以逃避处罚。大量证据指向了时任县公路局路政大队长的王某。在与王某的调查谈话中,王某突然提出要去一下洗手间,这个看似很平常的要求,却引起了陈新宁的怀疑。 

  正是这个举动,让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在洗手间,陈新宁他们找到了王某扔掉的一张银行卡,经查,这张卡中就存着王某的受贿款,在证据面前,王某最终交代了违纪违法的事实。但在准备结案时,陈新宁发现,王某参加工作以前和家人跑过运输,有一部分收入是合法的,但时间长很难查清楚。 

  在陈新宁看来,要对当事人负责、更要对法律心存敬畏,他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实事求是、经得起检验。陈新宁再次进行调查,将王某18张银行卡全部调出收支明细,最终确认了在收缴的钱款中,有部分是王某的合法收入。这个案子,也让陈新宁有了新的感悟。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的话:在生活中,我们很容易按照既定的逻辑去走,我们要能够跳得出来。 

  金乡县城不大,人们常常低头不见抬头见,办案最难过的是人情关。2011年,陈新宁开始调查一个村支书贪污受贿的案子,这位村支书的女婿是陈新宁的老朋友,为了岳父的事他找到了陈新宁,将5000块钱悄悄放到陈新宁家的被褥下面。 

  最终,陈新宁查明了这个村支书贪污受贿的事实,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陈新宁的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话:纪检监察工作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既要吃苦耐劳,还要甘于清贫、顶住诱惑,干干净净做人,才能利利索索做事。 

  从2010年起,陈新宁就常常头痛欲裂,但他都是强忍着疼痛不分昼夜地办案。 

  2013年,陈新宁被诊断为脑部胶质瘤,在开颅手术出院后的一个周末,他坐着轮椅让妻子推着他又回到了办公室。 

  2014年5月9号,陈新宁病情突然恶化,永远离开了他最热爱的岗位和家人,年仅40岁。在13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中,陈新宁参与调查各类案件90多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