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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财务司原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贺业民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6-15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泰安市监委对海关总署财务司原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贺业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贺业民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贺业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贺业民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贺业民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东省泰安市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