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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下发通知
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4-30

  “五一”临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下发《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确保2019年五一劳动节文明节俭的通知》,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通知要求,要加强教育管理,严守廉洁纪律。要紧密联系节日特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监督,落实防控措施,纠正问题苗头,做到早提醒、早预防。要坚持文明节俭,禁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节日活动数量规模和公务接待支出,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行为。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施监督检查。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在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的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身边亲属等的教育管理和约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要做好值班应急工作,强化岗位责任。严格执行24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件和紧急事务,加强机关和宿舍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一”期间,纪检监察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信访反映,会同省人大机关纪委,紧盯违规违纪及“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