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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从严从实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3-11

  3月7日,省科技厅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驻厅纪检组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刘为民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我省科技工作实际,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严字当头,真正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科技领域的腐败问题以及发生在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包庇、决不姑息。 

  刘为民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把廉政风险防控纳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全过程。完善权力事项运行机制,杜绝“权力寻租”问题。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坚决预防和纠正成果造假、违规使用经费等行为。要建立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对弄虚作假、存在违规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又倒查管理部门和人员责任。要强化资金监管,实行财务集中监管,实行全过程监管和“痕迹化”管理。 

  刘为民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制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驻省科技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