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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加强纪律建设 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3-10

  日前,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国安部署2016年财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驻厅纪检组长张成家就监督执纪问责提出要求。 

  于国安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判断与任务部署上来。 

  于国安要求,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自觉把党建工作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准确把握履行主体责任的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制度建设、监督制约,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拧紧监督问责的螺丝,以常态化的问责倒逼责任履行到位。 

  于国安表示,要高度重视加强纪律建设,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自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财政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以严肃党的组织纪律为重点强化党内监督,形成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于国安强调,坚持从严、从紧、从细抓作风,持续用力、抓出习惯、抓出常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式新动向,紧盯“四风”的新变种新问题,深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财税改革力度,进一步增强财政透明度、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和财政内控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驻厅纪检组长张成家从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源头治腐、精准监督、纠治“四风”和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驻省财政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