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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压实整改责任 推动巡察问题“见底清仓”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2-28

  邹平市始终把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化“四种思维”,狠抓“四个层面”,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问题“见底清仓”。

  以系统思维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有力手段,出台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暂行办法,规范“反馈+通报+监督+调度+报告+认定”六个环节,督促各单位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结合,以整改助力重点工作开展。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认真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整改重要事项,部署巡察整改集中攻坚“清零行动”。

  以大局思维强化督导指导。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导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抓严抓实巡察整改。分管领导分别与市委和被巡察党组织签订巡察整改责任书,全程参加分管部门(单位)巡察反馈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传导压力,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以创新思维强化指挥调度。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在巡察反馈和整改调度两方面创新实践。巡察反馈方面,召开集中反馈及整改部署会,将共性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集中反馈,结合巡察组“一对一”反馈,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整改调度方面,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整改进展。

  以目标思维强化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机关将巡察整改监督与“清廉问诊”驻点监督结合,运用“事项分办单”持续跟踪督办。市委组织部组织党建专项检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巡察整改集中攻坚“清零行动”期间,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机构联合成立13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对前八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督促指导、会商研判、评估认定,5700余个问题全部督促完成整改,其中49个重点问题列入常态化监督,市纪委对3个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2名主要负责人。(滨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