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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8-2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4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七巡视组到省医保局开展巡视,是省医保局自组建以来的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体检”与政治洗礼,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人民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的高度重视。省医保局党组从一开始就树立“改”的鲜明导向,认真对照巡视反馈的意见问题,带领省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逐条逐项查摆检视、标本兼治落实整改,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精准落地。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医保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全面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工作精神,传达巡视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情况与整改意见,既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映了省医保局工作情况,又直指根源、切中要害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全符合实际,将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自觉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拿出过硬措施,强化整改落地生效。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2月22日转发了省委巡视组对省医保局党组巡视情况反馈会议有关文件;3月2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进一步凝聚起全员靠上抓整改的强大动力;3月12日、4月2日、4月9日、4月30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又先后四次召集推进会议,对巡视整改任务措施进行再检查、再调度、再部署,强调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落实落地。5月12日,省医保局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下步整改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统筹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省医保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扛起责任带头整改,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难点堵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带头践行“两个维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协调推进和督导检查。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实际,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细化任务分工,全面落实整改。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与整改意见,省医保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全面、系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可执行、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配合处室和时限要求,形成了涵盖4个方面11类共27项的巡视整改方案与整改台账。省医保局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方案、台账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边学习、边检视、边整改、边提高,有效确保每项整改措施真抓实改、取得实效。同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深化、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久久为功,严格确保整改任务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四)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整改实效。省医保局党组建立完善了巡视整改督导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情况汇报,研究落实整改任务,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执行半月调度机制,严格对各处室、单位整改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核查验收、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6次,调度整改落实情况7次,下发督导通知6个,强力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保障群众病有所医有短板弱项”方面问题

  1.关于“局党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取得突破的重要指示要求有差距,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健全”问题

  (1)针对“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核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筹资和支付数据,根据对象规模、待遇水平做好数据精算测算工作,加强了对医疗救助的制度设计,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2020年12月24日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标准和程序,规范了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完善了全省医疗救助制度。

  (2)针对“医保信用体系、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建立”等问题。一是2020年12月31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2021年建立医保信用体系,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全面建成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制度。二是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医保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披露内容,要求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进行,拟于近期印发全省实施。三是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计划于12月底前出台。

  (3)针对“我省未指导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在2020年底前,指导监督本省份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省医保局先后于2020年12月、2021年2月指导有关单位制定发布《全面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山东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20年10月通过省医保局官方网站转发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公示《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2020版)》。

  2.关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破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存在短板”问题

  (4)针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效果不显著”等问题。一是逐步提高筹资水平。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已研究起草做好2021年居民基本医保工作的通知,拟将政府补助提高30元,达到最低每人580元,个人缴费提高40元,达到最低每人320元,计划于2021年9月底前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二是完善门诊保障。推动“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特病病种纳入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范围”列入2021年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与省医保局公开承诺事项。今年6月8日和7月12日,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纳入门诊慢特病医保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将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慢性病毒性丙型肝炎、肝硬化共6种疾病统一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支付,同时明确认定标准和待遇政策,各市已全面贯彻落实。三是完善大病保险政策。2020年底经报请省政府同意,调整了我省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政策,并于今年二季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全省居民、职工大病保险评估和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了大病保险政策落实,有效提高了我省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四是积极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4月23日印发《关于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第四批45个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于5月21日在全省落地实施,平均降价52%。积极推进第二批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已组织专家遴选确定第二批集采药品品种,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采购规则,目前已完成采购文件公示。五是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青岛纳入国家DRG付费试点,济南、枣庄等8市同步开展省级DRG付费试点;淄博、东营等7市纳入国家DIP试点,DIP试点数量居全国第一,我省DRG和DIP改革试点实现省域全覆盖。目前,青岛、济南等7市进入DRG付费模拟运行,烟台、日照已开展实际付费。DIP国家试点东营、淄博、潍坊已取得良好成效,即将启动实际付费。

  (5)针对“异地就医结算不顺畅”等问题。一是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市严格落实《山东省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住院联网结算范围,截至8月13日,跨省住院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4158家,开通数量全国第一;将各市政策规定的门诊慢特病种全部纳入省内联网结算,门诊慢特病省内联网结算病种由14种扩大到各市政策规定的所有门诊慢特病种,门诊慢特病联网医院扩大到1202家。二是印发《山东省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直和16市均已开通门诊跨省及省内跨市联网结算,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达568家,确保11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门诊联网医疗机构,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同时,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各市普遍上线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鲁医保小程序等,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三是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发布《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规范》,对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标准、医保结算窗口标识等进行详细规定,配套印发该标准贯彻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院端医保服务效能。

  3.关于“医保基金监管机制不健全,群众‘救命钱’存在风险隐患。局党组在推进医保法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保障基金安全等方面,有效办法不多,整体进展缓慢”问题

  (6)针对“医保法治建设滞后,尚无医保基金监管专门的法规规章”等问题。一是2020年12月31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是我省医保法治建设首个纲领性文件。二是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医疗保障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步报省深改委会议审议后印发,明确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评、个人守信的基金监管新格局。三是于2020年9月起草完成《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会同有关部门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列入2021年一类立法计划,并充实加强立法专班力量,召开起草工作会议,明确推进时间表,争取年内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四是印发《2021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将今年确定为全省系统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全面规范执法程序。五是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3月25日,在济南举行了宣传月启动会,同步开展社会多方参与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知识有奖竞答、医保系统和医药机构知识培训,营造知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普法氛围。

  (7)针对“智能监管手段欠缺,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步子慢,缺少信息化专门机构和人才”等问题。加快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基本完成了省市两级系统建设和部署,推动医保基金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延伸。积极推进定点医药机构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相关数据全面准确上传,提升医保监管效能。截至7月底,已有3424家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其中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1031家。省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于2021年3月4日挂牌成立,济南、淄博等4市成立了独立的稽核机构,青岛、东营等8市在医保中心加挂了稽核中心牌子,有效强化了机构人员队伍建设。

  (8)针对“欺诈骗保行为禁而不绝”等问题。一是召开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会议,全面总结工作,部署2021年基金监管重点工作任务,通报16市打击欺诈骗保情况,公开曝光16起违规使用或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二是部署开展“1+1”交叉互查,每市至少抽查1家公立医疗机构和1家民营医疗机构,各市同步开展统筹区域内交叉互查,年内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三是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医疗保障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深改委会议进一步审议,明确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评、个人守信的基金监管新格局。四是印发《山东省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2021年4月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全面深化对各级医保部门、医药机构、参保人的法制宣传解读,增强行业、个人自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基金合理使用。五是印发《2021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将2021年确定为全省系统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全面规范执法程序。六是推进基金智能监控系统部署,加快对医药机构全覆盖应用,实现基金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从源头上减少违规问题发生。七是印发《关于以打击欺诈骗保为重点开展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行动的通知》,由省医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以打击医疗保障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累计查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58亿元,暂停或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10514家,行政处罚1068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例4641例,移送司法机关29家,有效维护群众“救命钱”。

  4.关于“改革攻坚用力不足,成效不明显”问题

  (9)针对“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医改的力度不够”等问题。一是今年3月份,召开了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进会议,进一步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压实责任,部署下步工作,对10个省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青岛纳入国家DRG付费试点,济南、枣庄等8市同步开展省级DRG付费试点;淄博、东营等7市纳入国家DIP试点,DIP试点数量居全国第一,我省DRG和DIP改革试点实现省域全覆盖。目前,青岛、济南等7市进入DRG付费模拟运行,烟台、日照已开展实际付费。DIP国家试点东营、淄博、潍坊市已取得良好成效,即将启动实际付费。三是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有升有降调整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344项,根据调整价格同步调整了医保基金支付标准。四是全力推进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全覆盖,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异地就医购药,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全覆盖的省份。

  (10)针对“流程再造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月汇总调度各市医保局流程再造情况,加强统计分析,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在全省范围内的暗访检查,全面摸清流程再造任务落实情况,在全省系统进行通报。三是部署上线并运行流程再造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对业务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督导流程再造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目前我省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中即时办结事项达58.1%,比国家清单高11.1个百分点,申办材料整体精简49.8%,办理时限整体压缩68.2%,办事环节整体减少42.7%。

  (11)针对“长期护理保险推进不平衡,省直职工处于政策空白,居民覆盖面偏低”等问题。一是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商议建立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框架,明确参保范围、筹资机制、保障项目、管理服务办法等内容。二是起草了《关于建立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通知》,计划于三季度出台实施。三是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居民覆盖面。2021年1月,指导济南市医保局出台《关于扩大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济南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

  5.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1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等问题。一是研究制定省医保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纪检工作要点,细化实化局党组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全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于4月1日召开全省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强化压力传导,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2期党建调研督导,实地督导检查省局各党支部(总支)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情况,与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通报,督促党建责任落实。四是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作用,配备了专职机关纪委书记,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坚持抓早抓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对医保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推动监督常态化、全覆盖。五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观看廉政警示教育宣传片、参观省廉政教育馆活动,进一步筑牢廉政防线;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针对苗头性问题主动抓早抓小,坚决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实”问题

  (1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细致,监管缺乏针对性,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一是细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医保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细化,进一步理清了风险业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规范了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规则,有效确保全员防控、全过程防控。二是召开全省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行了部署,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和廉政谈话,确保不出廉政问题。三是在全省医保系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研究起草《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十条禁令》,严格规范医保工作人员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

  7.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问题

  (14)针对“调查研究不深入,精文减会不扎实”等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省医保局2021年调研工作计划,确定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及20项具体调研内容,深入医药机构、基层服务站点和群众之中,倾听民声民意,共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在发文审核环节严格审查制发文件的必要性,控制文件数量、文稿篇幅,不断提高文件会议质效。2021年统计口径内制发文件计划数量87件、召开会议计划数量13次,分别比去年计划数量压减12.1%、27.8%;截至7月底,统计口径内文件制发33件、召开会议5次,分别占年度计划总数的37.9%、38.5%。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党建工作有欠缺”方面问题

  8.关于“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充分”问题

  (15)针对“尚有部分定点医药机构未能实现‘一卡通行’”等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对“一卡通行”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论证,摸清实际情况与面临的问题困难,制定印发《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卡通行”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提速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卡通行”及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对该工作进行再梳理、再部署、再落实、再提速。二是开发完善异地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平台,实现分析、对账、巡检、动态管理等功能,优化了性能,增强了稳定性,为全省大规模应用提供了坚实的信息化平台支撑。三是招标选取第三方机构,按照“分区域、分批次、多轮次,标准化、实名化、全覆盖”原则,在全省进行拉网式全面巡检;组建了16个交叉检测组,赴16市对重点医院、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问题进行了交叉检测。四是7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省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正式开通。从7月28日起,全省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已全部开通“一卡通行”功能,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全覆盖的省份。

  (16)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等问题。一是精心组织开展2020年省医保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提前报有关部门审阅通过。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并如实报告本年度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会前,指导各党支部深入开展专题学习、谈心谈话,对相关材料严格把关,个人对照发言提纲中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对本人重大事项进行了说明;各支部结合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查摆,明确下步改进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场指导,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有效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三是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支部工作考核,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党组织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从严从实加强督导,推动制度落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进定点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及基层医保服务站点,联合开展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共同研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9.关于“抓基层党建不够严实”问题

  (17)针对“抓党建意识薄弱,党建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夯实抓党建意识,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省局各处室、单位党支部(总支)书记进行会议述职,党组书记采取“一述一评”方式进行点评,全体党员干部现场投票评议,严格将抓基层党建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以及所在处室单位年度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管党治党力量,配备了1名专职机关纪委书记。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轮训等机会,加强党务干部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今年4月,举办了全省医保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及履职能力。

  (18)针对“党建考核成效不理想”等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建考核标准。研究制定了省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纪检工作要点,细化实化省局党组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建考核运用的具体措施。二是扎实开展党建考核。严格执行《省医保局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5个方面,经党支部自评、机关党委考核、党组研究审定后,14个党支部全部达到标准党支部以上水平,1个党支部被评为省直模范机关建设样板党支部。三是严格考核结果应用。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及所在处室单位年度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19)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一是研究制定省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健全完善促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的制度体系。坚持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联动式评价,在模范机关建设、党建绩效考核、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文明创建、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对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同总结、同述职、同考核、同评价。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让支部活动、党建工作走进定点医药机构、基层工作站点和广大人民群众,梳理形成20项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着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日常提醒和督导考核,开展现场督导2次,持续突出党建引领作用。

  (20)针对“有的支部述职时用了大量篇幅总结和部署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涉及较少”等问题。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严格按要求制定述职方案,加强对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确保查摆问题部分不少于1/3,总结部署业务工作部分不超过1/3。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严格抓好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的整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有效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21)针对“人员力量相对不足,缺少信息化、监督执法等方面专业人才”等问题。协调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缓解编制紧张、人员不足问题,丰富进人渠道。通过遴选、招考、选调、调动等方式,不断充实信息化、监督执法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22)针对“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推进年轻干部选育管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丰富进人渠道,通过遴选、招考、选调、接收军转安置干部等方式,不断充实年轻人员力量,做好年轻干部储备。

  (23)针对“对干部教育培训不重视”等问题。一是认真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国家医保局、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二是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安排省局系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轮训,研究制定省局系统处级干部轮训工作方案,对未参加上级部门轮训的处级干部开展集中轮训。三是高质量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讲座和宣讲活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能力。

  (24)针对“谈心谈话、带薪休假等制度落实不力,关心关爱干部措施未落到实处”等问题。严格执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谈心谈话制度》,在省医保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参加“四进”等工作专班、党支部调研期间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摸清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实况,对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帮助分析问题成因并提出改正意见。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制定《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试行)》,定期调度落实情况。

  11.关于“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不足”问题

  (25)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医保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主动破解难题的勇气担当不强”等问题。一是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警醒因年龄因素可能出现的“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积极担当作为、强化为民情怀。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省局系统党员干部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时刻保持奋斗精神,力争作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现场授课,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负起以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崭新职责使命。四是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联系群众“大走访”、深化民生难题“大排查”、服务群众“大提升”,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基层工作站点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五是在干部提拔和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能够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和在吃劲岗位上兢兢业业作出较大贡献的干部,树立良好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6)针对“《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未提交省政府研究”等问题。该文件已于2021年1月14日,经省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月30日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9号正式印发。

  (四)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

  (27)针对“2018年底审计署济南特派办提出了2014-2016年大病保险亏损,动态调整机制未落实的问题,清算补偿工作进展缓慢,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等问题。一是前期组建了工作专班。举办了清算培训班,统一清算口径、清算时点和数据要求,确保清算工作质量。二是招标8家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核实地市盈亏基础数据,摸清了清算底数。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报告清算工作情况,并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2016年大病保险清算补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合理安排基金预算,在2021年底前补偿到位。四是聘请第三方对16市大病保险清算补偿工作进行现场调研,省医保局定期开展调度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向省医保局党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均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已办结9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积极努力的整改,省医保局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目前的整改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各项工作与省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省医保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持之以恒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为新时代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在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上取得新实效。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教育引导省局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达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

  (二)在提高政治能力、践行“两个维护”上取得新实效。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让讲政治成为医保部门的鲜明特色。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在改革发展中增强政治意识、承担政治责任,将“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到具体工作、行动上。

  (三)在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上取得新实效。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监督考核,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真正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到实处。

  (四)在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取得新实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争创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打造过硬党支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逐步解决人员编制力量不足的问题,有效提升医保干部队伍专业化素质和贯彻执行医保政策法规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优良、廉洁勤政、保障有力、服务为民的医保铁军。

  (五)在抓好问题整改、努力走在前列上取得新实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机制,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同时,将问题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省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加快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医疗保障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打造医疗保障改革齐鲁样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6198826;电子邮箱:sdybxszg@163.com。

  中共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