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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2-0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5日至7月31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东平县开展了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9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对东平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是对东平脱贫攻坚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东平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支持。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东平实际。东平县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县委深刻认识到做好本次巡视整改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意义重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20年9月16日,县委相继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委常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9月28日,召开全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议,印发了《中共东平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对东平县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级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中共东平县委做好省委巡视组对东平县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曲锋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刘玉,县委副书记陈茜(挂职),县委副书记李培国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和县政府副县长为成员,牵头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曲锋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把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及时听取汇报,深入基层调研督导,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委常委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认领任务,带头抓整改。各责任单位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形成了主责清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督导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县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调度、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核实整改质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督促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反馈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并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四)健全完善机制,深化整改成果。整改工作中,县委注重把巡视组反馈问题与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既集中解决影响脱贫攻坚收官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坚持完善“1+5”稳定脱贫模式,构建动态监测体系,建立政策落实、产业覆盖、保底兜底、素质提升、社会参与五项机制,确保对返贫致贫风险户即时帮扶,不出现返贫和新的贫困。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力度,将贫困群众“扶上马”后再“送一程”,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持之以恒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够牢”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及时的问题

  (1)立即补课学习。2020年10月9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同时集体学习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

  (2)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将中央、省、市发布的涉及脱贫攻坚的重要文件或领导讲话汇编成册,形成《脱贫攻坚重大部署文件汇编》发至各乡镇(街道)和各县直部门单位,以高质量学习推动高质量整改、促进高质量脱贫。

  2.关于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分值下调的问题

  完善修改了2020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加大脱贫攻坚考核力度,脱贫攻坚指标权重由2019年80分上调为2020年的180分。提高县直机关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权重分值,由2018、2019年的各100分上调为2020年的130分。

  3.关于落实上级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对《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关于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意见》《山东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3个文件中明确的任务指标作了进一步梳理,形成了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进。

  4.关于没有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的问题

  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各乡镇(街道)2018年度、2019年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检查。把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情况作为2020年度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突出党建引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5.关于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加强对扶贫工作质效、脱贫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对党员干部履职不力,在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从严从快查处。2020年,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0起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县直部门向各乡镇(街道)下发扶贫类文件,必须报县扶贫办审核把关,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可合并下发的一律合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6.关于乡镇扶贫档案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相关乡镇党委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0年9月28日,县扶贫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扶贫干部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标准,确保以严实作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9月18日起,县扶贫办组织专业人员对乡镇(街道)2016年以来产业项目档案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根据项目管理“四个规范”标准逐一过筛,目前已全部督导完毕,确保项目档案真实。

  7.关于移民避险解困工程搬迁未完成的问题

  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成立银山镇移民社区工作专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挨家挨户做深做细做实群众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积极稳妥推进搬迁拆迁工作。抓好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全力打造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功能齐全、治理有效的新社区,2020年,新增加投资1885万元用于社区管网配套、社区道路、绿化亮化等工程建设。截至目前,社区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水、电、气、暖及道路、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已全部完成。

  8.关于4个渔业扶贫项目收益分红未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的问题

  巡视期间,已将收益分红发放到贫困户手中。进一步加强4个渔业扶贫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依法维护项目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对现有渔业扶贫项目开展摸排,分类登记造册,健全完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扶贫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贫困村、贫困户持续增收。

  9.关于部分乡镇将巡察整改工作交纪委进行的问题

  2020年9月28日,召开了全县巡视整改动员大会,进一步压紧压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本次巡视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均已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由党委副书记或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委员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10.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1)深化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机关会同扶贫、住建、卫健、教育等主管部门,对“三大工程”建设项目、扶贫产业项目、危房改造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49个,督促整改122个,组织处理20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

  (2)压实行业部门责任。针对危房改造领域案件频发多发的问题,督促县住建局开展危房改造领域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扶贫领域职能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问题整改责任,督促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行业扶贫开展专项检查。继续督促扶贫、审计、发改等行业部门做好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台账管理,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11.关于监督执纪“眼睛向下”的问题

  (1)加强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的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在严查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同时,加强对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的问责力度,对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严问责。

  (2)严查职能部门和干部存在的腐败问题。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中涉及职能部门和干部的问题一查到底,从严从快处理。

  12.关于监督“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的问题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标本兼治的作用,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向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进行提醒督责,督促其强化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做好源头防治。

  13.关于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少的问题

  (1)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把公开通报曝光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抓手,在利用会议通报、内部通报的基础上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媒介,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20年,通报曝光57起91人,其中,9月份以来,通报曝光9起16人。

  (2)深化警示教育。通过拍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警示片、制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手册、召开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充分利用县委党校教育主阵地,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对镇村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目前,已完成对716个村党支部书记、200余名镇村党员发展对象的警示教育,实现了农村党支部书记警示教育全覆盖。

  (二)关于“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还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4.关于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不精准的问题

  (1)严格精准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目前,未及时享受教育资助政策的学生,已于2020年5月底前全部补发到位;高职和中职阶段贫困学生全部落实“雨露计划”;县外就读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贫困学生,根据学生资助由学籍地负责的规定,全部办理完毕。

  (2)建立完善学生资助审查制度。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实行资助政策落实全方位监督,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应享尽享,坚决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资助。建立完善教育、扶贫、财政、民政等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共享数据信息,切实避免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

  15.关于医保资金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巡视期间,将违规存放的医保结算资金及利息转至对公账户,并从2020 年8月份起,直接将医保资金结算款拨至对公账户。县医疗保障局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社保所、卫生院医保结算资金账户使用进行了彻底排查。10月29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分别向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鉴定不全面的问题

  县住建局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即时帮扶户房屋鉴定情况“回头看”,目前已全部检查完毕。对其中发现标识牌损坏的,立即安排进行了更换;对需要重新鉴定的房屋,已安排第三方机构全部重新进行了鉴定。

  17.关于危房改造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操作程序,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各审查环节结果和补助标准等内容及时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房屋改造完成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逐户进行严格验收,防止修缮代替新建、改造质量不合格、改造标准不合规等问题发生。验收完成后,及时将危改户信息、补助金额等录入县财政“一本通”系统,实现了资金在县财政、银行、农户账户之间的封闭运行,资金从县财政直达农户,减少了流转环节,杜绝了截留冒领等问题。

  18.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推进缓慢的问题

  成立了重大水利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将县自来水延伸、州城水厂、湖西水厂三处工程划分成“三大战区”,每个战区由一名副县级领导任总指挥。县水利局成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全体机关人员下沉到一线,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针对管网老化情况,建立了工作台账,一村一策,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目前,管网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

  19.关于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巡视期间,县民政局已将多领取的低保金上缴国库。县民政、大数据中心、财政、住建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数据信息共享力度,实现低保审批前与财政供养、商品房、死亡等信息数据自动比对,杜绝低保认定不精准问题。

  20.关于贫困户识别退出不精准的问题

  2020年7月底开展贫困户识别退出不精准问题立行立改活动,9月份,县扶贫办向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发送了《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比对的函》,截至目前,共排查出280户符合不再享受政策条件,已履行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程序。

  (三)关于“建立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存在短板”方面的问题

  21.关于脱贫稳定性不强的问题

  扎实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逐户核实2020年贫困家庭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达标情况,截至2020年10月25日,各乡镇(街道)完成摸排。开展全县脱贫攻坚遍访,县级层面抽调131人组建遍访工作专班,10月16日起,开展全县脱贫攻坚遍访工作。在确保低保、五保和重度残疾“三类人员”,以及有大病、在校大学生家庭尽享扶贫政策的基础上,2020年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时,项目分红向其倾斜,确保贫困家庭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坚决杜绝新致贫、返贫等现象的发生。

  22.关于动态监测不完善的问题

  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开展贫困户识别退出不精准问题立行立改活动,及时将存在因病、因残等致贫风险的纳入即时帮扶,并购买特惠保,享受相关扶贫政策。截至2020年12月底,116户367人纳入即时帮扶。

  23.关于统筹谋划产业发展不够的问题

  增强项目的“造血功能”,因地制宜谋划发展群众参与度高的乡村旅游、农业种植、手工业加工、服装加工等项目,提高项目的成长性和承载力。把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统筹谋划、一体发展,增加辐射能力和带贫作用,最大限度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参与项目经营,让贫困群众融入产业发展。

  24.关于扶贫项目建设迟缓的问题

  加强项目建设进度,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工作专班包保,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截至目前,巡视组指出的9个未开工项目和4个按上级要求9月底完工有难度的项目已全部完工,3个购置资产类项目已全部实施,项目资金已按合同约定拨付给中标单位。

  25.关于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强化制度建设。根据近年来省市文件精神,已制定了《东平县专项扶贫资金和产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规范抵押程序,针对27个项目抵押不规范问题,巡视期间已对项目的抵押合同进行了司法公证。目前,已通过收回项目资金或增加动产等方式,进一步化解或降低风险。

  (2)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凡财政资金建设的扶贫项目,全部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巡视期间,已对40个固定资产类扶贫项目进行了立行立改。接山镇甲瑞智慧农业大棚等5个项目均已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针对个别乡镇未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将扶贫资金投入有关企业的问题,目前抵押物已进行公证,并通过增加动产抵押物评估,降低或化解风险,专项资金将分批收回,建设固定资产类项目。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目前已了结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交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在整改落实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省委、市委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还不够紧密、稳定脱贫还需进一步加力等等。下一步,县委将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抓脱贫攻坚不松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懈怠,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坚决对标对表巡视反馈意见,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查摆各类问题,一体推进整改落实,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全县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成色。

  (二)强化宗旨意识,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改工作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紧抓实抓细,确保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齐头并进。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脱贫质量。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健全完善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贫困,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稳定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政策,确保实现可持续脱贫。

  (三)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县委常委班子的“领头雁”作用,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克难攻坚、担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促落实。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改进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一线选树宣传典型、提拔重用干部,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8-2871167;邮政信箱,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龙山大街019号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271500;电子邮箱,dpxztb@163.com。

  中共东平县委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