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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开展“巡后量化评估” 倒逼巡察走深走实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29

  “请各位领导根据手中的反映各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结合其在该轮巡察中的表现,分别予以打分。”近日,蒙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各巡察组汇报第十一轮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李洋向领导小组成员发放了《县委巡察组工作质量评估表》,现场打分。

  今年5月,蒙阴县制定出台《关于对县委巡察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的办法(试行)》,明确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政治站位、发现问题、问题线索、巡察报告、专题报告、作风评估等方面,对各巡察组分别进行量化打分,最终评估结果分为“A、B、C、D”4个等次。

  “评估结果与评先树优结合起来,这就在各巡察组之间建立起竞争激励机制,激发了巡察干部做好巡察工作的内生动力。”蒙阴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武传友介绍,“评估办法也为各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更加清晰的目标、更加明确的标准,有助于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实现有形有效全覆盖。”

  为保证评估全面、客观、准确,在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巡察一线, 直观了解掌握各巡察组在工作开展、方式方法、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为评估打分准备一手资料。同时,县委巡察办详细记录、汇总被巡察单位反馈的巡察组纪律作风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各组发现问题、移交线索、撰写专题报告等情况,制定评估操作规程,为领导小组成员精准评估提供参考。

  “对巡察组工作质量的评估,不仅要看巡察过程和报告质量,更要看通过巡察,是否为县委科学决策发挥了‘智库’作用,是否通过巡察整改明显改善了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真正起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蒙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熊珂安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探索完善评估办法,更好地指导巡察实践、提升巡察质效。”(临沂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