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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1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1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定陶区开展了专项巡视。3月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定陶区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定陶区3类问题,并提出了3项意见建议,完全符合实际,定陶区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坚决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正本清源、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重大机遇,认真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一)切实加强理论学习,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定陶区委把全力配合巡视、坚决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巡视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反馈会召开当天,区委迅速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反馈会议精神及省委巡视组要求,研究部署了整改落实工作。在全区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会议上,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结合巡视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深查细照、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并研讨交流;开展巡视工作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对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区委两次召开常委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分别针对巡视期间边巡边改问题和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进展情况,各常委主动对照认领、主动担当整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持续努力方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展开整改。区委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逐项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意见,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和副区长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及时将反馈意见原原本本向下一级党组织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突出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快的行动推进整改落实见底到位。区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前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下步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聚焦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持立说立行、雷厉风行,坚决改、彻底改,积极构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将巡视反馈的问题,逐项清点、细化责任,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3方面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成26项具体的整改任务,逐项清点、细化责任,制定了151条具体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由区委各常委牵头、有关县级领导负责,责任到有关具体部门和镇街,延伸到所有区直部门、单位,对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建立整改任务台账,严格实行“问题交办制、报告制、验收制、销号制、责任追究制”,形成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整改落实执行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从严调度督导,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区委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实地督导指导等方式,指导督促整改工作开展。区委常委会多次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或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推进意见。根据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进展情况,先后3次召开巡视整改落实推进会议,听取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就做好下一阶段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巡视整改列入区委重点督查事项,抓好日常督导调度和审核把关,对整改措施不严不实、工作推进缓慢的有关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区委各常委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镇街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有力传导工作压力,推动整改落实。

  (五)注重建章立制,拓展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推动发展、提升工作的有利契机,既立足当前治标,又着眼长远治本,注重巡视整改成果的巩固运用。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围绕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等方面,制定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区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性、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同时,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问题、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形成干事创业强大正能量,全力加快大市新区建设步伐,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体现巡视整改成效。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区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建设出现“空心化”现象问题方面

  1、针对区委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菏定发〔2018〕10号)、《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菏定办发〔2018〕16号)。明确提出,今后每季度听取1次党建领导小组工作汇报,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常委会,每次常委会一般都要研究党建议题,真正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放在同等位置,一起谋划,一起部署。截止4月底,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18次,研究议题66个,其中专题研究党的建设议题24个;组织开展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邀请专家授课2次,开展研讨交流4次。其中,4月14日,专题学习了巡视有关文件;4月22日,观看了《巡视利剑》、《失衡的代价》等廉政教育纪录片。

  2、针对考核导向有偏差、党建工作考核分值低问题。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由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重新修订完善,将意识形态建设、基层党建、双联双创、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内容,作为党建考核重点项目,对党建考核指标体系重新进行了研究,提升党建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分量和比重,确保占比不低于30%。同时要求把党建考核结果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强化党建考核结果运用。

  3、针对缺乏问题导向意识的问题。3月4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区委组织部关于党建工作汇报,对涉及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要求其他常委带好头,强化督导调度、严格检查验收,高标准、高效率推进整改。目前,对巡视组反馈的软弱涣散村,已部分整治提升到位,其余正在整治提升。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软弱涣散村治理整顿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落实党建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的意见》《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等制度或规定,堵塞现有制度漏洞。

  4、针对党建基础薄弱,镇村对党建工作被动式应付、模板式落实的问题。对反馈问题立即调查处理,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对有关镇街党(工)委进行全区批评的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在全区层面开展党建材料造假专项治理活动,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的个别党组织,限期整改到位。深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部抽调人员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确保党员学习教育落细落小、全覆盖。

  5、针对党员管理薄弱问题。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巡视组反馈的有关镇街,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对党员档案管理开展专项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6、针对村级党组织建设问题凸显问题。结合全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全区12个镇街所有村居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打击村霸等恶势力。4月25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扫黑除恶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对近年来受处分的村“两委”干部,特别是受处理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文件有关规定,对照不得担任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或不宜提名为村(社区)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有关情形,区分不同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村“两委”选举。同时借助村“两委”换届,责令组织部对不适宜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人员进行组织调整,将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原退伍军人选入村级干部队伍。

  7、针对编制人事工作遗留问题处理不到位问题。在边巡边改期间,专题听取了编制人事工作遗留问题汇报,由区纪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严格进行调查处理,期间又多次进行调度,要求根据人员不同情况,拿出不同解决方案,确保把遗留问题逐步消化到位。

  一是针对超编严重问题。经调查,因1992年乡镇机构改革、2000年乡镇合并、事业编制核减,区直单位机构撤并、编制压缩等历史性原因,镇街和部分区直事业单位超编,分门别类建立了管理工作台账。对存在超编的单位,严把进人关口,一律不再安排新进人员,对工作任务重、确需增编的单位,优先从同性质超编单位和镇街选调剂符合条件人员,对超编人员通过外调、退休、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逐步消化超编。

  二是针对编外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问题。对编制外工作人员情况逐一查实调查摸底,与有关部门就有关政策进行沟通,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分类处理,逐步消化吸收。调往区外的人员已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人事代理人员和选聘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暂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无编制和人事代理关系人员,停止缴纳养老保险。

  三是针对空编不用,编外用人问题。按照省市有关招聘规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镇街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今后凡是进入卫生系统的医技人员,一律参加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逐步将空余编制消化掉。同时责成卫计部门摸排卫生院编外人员,解聘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对其他人员组织相关专业技术考试,对考试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继续留用,对不合格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针对大量人员不上班问题。责成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摸清详细底数,研究制定办法,区分不同情况,制定了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初步意见。

  (二)关于对扶贫工作政治站位不高,有些政策落实不力问题方面

  1.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对中央扶贫精神认识有偏差问题。对反馈的贫困人口不精准的问题,与区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究,查清提供数据来源,摸清数据提供依据,找出数据前后差距原因,结合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核实、确定贫困户底数。今后工作中,将扶贫工作列入常委会研究议题,每月至少研究1次,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脱贫攻坚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4月14日,召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听取各镇街、有关行业部门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驻村帮扶责任、行业社会责任、项目实施责任、问题整改责任。同时,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暨问题整改落实季”工作,结合对5年来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结合上级通过审计反馈、检查考核等渠道反馈的扶贫领域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改。

  2.针对基础性工作失误带来的隐患逐渐显现问题。研究制定了《菏泽市定陶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菏定办发〔2018〕9号)、《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菏定扶贫组发〔2018〕9号),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脱贫攻坚责任,构建了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针对低保人员大进大出、危房改造户识别不精准、针对扶贫效益被稀释等问题,逐一开展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分别问责处理。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个别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逐一入户调查,查明原因,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对2018年全区危房改造户重新识别认证,按要求纳入今年改造计划。有关镇街将收回的违规发放的分红款,重新退还给贫困户、低保户,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

  3.针对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集中10天时间,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各镇街扶贫分红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有关部门扶贫资金滞留、闲置问题已整改到位。接着,制定出台了《菏泽市定陶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菏泽市定陶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治类似问题发生。

  一是针对超范围使用贫困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资金问题,对涉及的无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项目资金,已全部收回上交区财政。

  二是针对签约医生服务不落实问题,责成区卫计局对半堤镇以及全区医疗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对签约医生服务人数过多的进行整改。目前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85个,服务全区10548名贫困人口,平均每名签约医生服务约20人。

  三是针对贫困人口仍有“掉队”现象问题,结合动态调整“回头看”,认真排查贫困人口“掉队”情况,按程序新识别返贫人口,纳入建档立卡系统。2018年初,组织副县级以上领导及驻村帮扶责任人慰问群众。通过每月扶贫调研活动,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活困难群众,探索推行扶贫项目差异化收益帮扶,用公益事业资金设立公益岗位,优先录用“掉队”农户。

  4.针对扶贫车间项目管理不规范,效益不高问题。

  一是针对扶贫车间建设配比式布局,缺少项目论证,建设不履行招标程序问题。3月21日,区委常委会重点对扶贫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根据贫困户意愿要求,科学确定车间建设数量。目前全区有建设意愿的村居21个项目,责成有关部门联合论证,统一公开招标。

  二是针对重建设轻管理,运营收益低,扶贫效果差问题。3月22日—23日,对全区扶贫车间运营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未达标车间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车间管理的意见》(菏定扶贫组发〔2017〕11号),要求每个车间明确1名副科级干部为责任人,落实责任人跟踪管理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务工比例和效益。

  三是针对承租合同不规范、产权不明晰问题。要求区扶贫办对全区扶贫车间承租合同重新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和不规范的合同进行修订完善,对问题车间整改提升,纳入所属村集体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对负有村级财务监管责任的直接责任人问责处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问题方面

  1.存在以形式主义掩盖自身不作为现象。巡视组主要反馈的是我区在殡葬火化政策推行方面问题。巡视期间已调查处理、着手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问责处理。2018年4月,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通过完善殡葬管理制度、落实惠民政策、压实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国家殡葬火化政策推而不行问题。

  2.存在因官僚主义导致复杂问题迁延不治现象。主要是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现象普遍,未批先建、不按规划乱建问题突出。巡视期间,区纪委成立调查组开展专项调查,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今后,将按照谁查处、谁丈量、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建立违法用地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现象。

  3.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笼子扎得不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高发。责成区纪委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组织查处,对有关区直部门、镇街和村及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责成区财政局牵头、审计局、农业局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各种惠农资金、涉农资金、扶贫资金和农村“三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4.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3月7日,区委召开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菏定发〔2018〕7号),要求各常委及常委部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结合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以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重新修订完善。同时,责成区纪委、监察委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立足日常监督,紧盯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持续发力整治突出问题。

  一是针对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支出不规范问题。区纪委对涉及的具体部门、镇街和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处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经全部收齐上缴,对有关镇街相关责任人给予了问责处理。

  二是针对无明细附件列办公费支出问题。区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涉及该镇的无明细附件列支费用,从账目、手续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核查,要求该镇街全部完善相关手续,目前已经整改完毕。

  三是针对公款吃喝和购买烟酒礼品问题。区纪委对涉及镇街进行了详细调查处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将欠款还清,同时责成有关镇党委、政府向区委写出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四)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交办要求,实行领导包案、限时办结。目前已办结108件、处分76人,其他正在办理。

  2、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目前已办结62件,其他正在办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定陶区委将继续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严格督导落实,抓好建章立制,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

  (一)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次、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定拥戴核心、忠诚紧跟领袖,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使命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定期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严查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纠正责任落实上的思想偏差、政治偏差、行动偏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树立大抓党建严抓党建的鲜明导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每月定期到联系镇村、贫困户家中调研制度,深入调查全区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夯实各部门扶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医疗、危房改造等扶贫政策,解决在扶贫车间、扶贫大棚建设、管理等方面问题,做到扶贫数据精准、措施精准、政策落地。

  (三)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党建工作重心在基层,推动工作指导、力量配备、资源保障向基层倾斜,确保把基层党建工作抓紧抓实、落细落小。坚持制度治党,规范“三会一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管理和监督,下大力气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努力提升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深化“爱我家乡、奉献定陶”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奏响“领导敬职、干部敬岗、全民敬业”主旋律,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四)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驰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发现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加强廉政教育,特别是注重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打击村霸等恶势力,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解决表面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将整改成效加快转化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强大精神动力,进一步改进作风、担当作为,全面抓好定陶各项工作的落实,向省委、市委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30—2213022;

  邮政信箱:中共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纪委办公室(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济阴路555号 邮政编码:274100);

  电子邮箱:dtjw2213022@163.com

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

201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