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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7-1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1月19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菏泽市牡丹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2月2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菏泽市牡丹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5个方面、12项、32个具体问题,并提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始终坚持从严从实正风肃纪”“切实整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等5条意见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第四巡视组的巡视意见,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和“把脉问诊”,省委第四巡视反馈的意见,符合我区实际,对我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坚持把巡视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区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将反馈意见以区委文件形式通报到区委各位常委、区委各部委、各镇街党(工)委和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并在区电视台和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引起警醒、推动整改。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存在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和关键所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基层党建,推进脱贫攻坚,切实守好规矩、守住底线,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安排要求全面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位常委和副县级干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区委副书记为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协调联络组、督促指导组、综合材料组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协调调度、督导指导和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位常委主动认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及时研究和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完善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同时,各镇街党(工)委和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也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12项、32个具体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落实具体内容,制定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做到措施扎实、责任明确、进度明了。同时突出标本兼治,坚持既弄清详细情况,又研究整改意见;既解决面上问题,又深挖本质问题;既处理到事,又处理到人,并剖析原因,分清责任,问责分管责任人,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10次召开调度推进会,对方案起草、文件制定、责任落实和整改进展进行督导调度。4月4日,召开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会议,制定整改方案,下发专门通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督促指导组通过听取汇报、会议调度、现场督导、查阅材料等形式,对32项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进度慢、措施不得力的相关部门重点督导、跟踪问效,强化了措施、压实了责任、增强了压力。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作风转变、完善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巡视反馈问题和信访件、问题线索等,共立案70件,涉及7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组织处理6人,诫勉谈话16人,其他方式处理74人。认真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边查边改”、“脱贫攻坚、编制、财经纪律、办公用房、工作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吃空饷’”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自查和专项整改。着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区委定期听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巡察、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工作情况;坚持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工作本领;制定《2018年重点工作重点片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责任分工》《区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意见》,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通知》,修订完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健全主体责任约谈和常态化问责机制。制定《牡丹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全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深化审计监督,强化公务经费使用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各级干部对照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思想境界明显提升,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政治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虚化”问题

  (1)针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刻,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固”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将党建工作纳入2018年十大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工作汇报,编发会议纪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印发《牡丹区党委(党组)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每季度举办一次形势政策报告会,每月举办主题党日,隔周集中学习,开设“小微课堂”,抓好党员理论教育。三是建立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四是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问题。深刻认识区委在工作落实上的欠缺,认真查缺补漏,逐项整改,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综合考核,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发201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下发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办法。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存在问题和推进措施,半年督导检查,年终评定考核,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3)针对“有些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写出检查,约谈党组织书记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整改,确保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到位。二是举一反三,专门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党组条例规范党组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责任,形成分工合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三是坚持区委常委班子带头,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发挥积极作用,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引导各级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交办单制度,每季度进行通报、约谈。四是区委常委带头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63个;坚持书记交办单制度,向19名镇街党组织书记交办清单19份;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开展专题调研,拉出问题清单,建立责任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区委常委带头结合学习调研情况每人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五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按规定每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健全完善基层党建督导检查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党建专项检查,并严格考核。

  (4)针对“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建立区党政班子成员、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年内开展述责述廉报告会;三是建立镇街党(工)委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举办镇街党(工)委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报告会。四是建立主体责任约谈和常态化问责机制,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五是制定《警示教育方案》,发挥党纪处分警示教育作用,规范处分宣布工作。六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2、关于“监督执纪软化”问题

  (5)针对“全面从严态度不坚决,主动发现问题偏少,特别是落实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不力,没有形成‘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氛围”问题。深刻认识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大主动查处、严格查处力度。一是坚持周四集体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和专题培训,增强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机制建设,重新调整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纪委监委机关落实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夯实责任。三是加强网络举报主渠道建设,加大信访举报宣传力度,在“清风牡丹区”和“廉韵牡丹”微信公众号开设举报专栏,提升群众知晓度,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四是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效率。今年以来从司法机关接收移交线索15条。五是增强主动发现问题意识,注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深挖细查,延伸发现问题线索;注重从一般违纪案件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震慑效应。已延伸发现问题线索3条,立案2起。六是制定纪律审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每季度对纪律审查情况进行排名,提升大案要案考核权重,增强办大案要案工作积极性。

  (6)针对“执纪不严”问题。对反馈的小留镇相关人员立案调查,核实取证,专案专办,对负有责任的三名责任人立案调查。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对已查结案件进行排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纪律审查制度,深化纪律审查内部监督机制,重点查处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执纪不严、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对存在执纪不严处理偏软的问题启动再处理程序,已排查处理1人。

  (7)针对“问责失准”问题。对提出的65件问责案件逐个复查,查清问题性质原因,分清违纪违规责任。针对14件违法用地问责失准问题逐一复核,查清问题,对6起问责案件启动再问责,诫勉6人,约谈1人。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区纪委完善审理工作规范,切实严把案件审理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及时退回审查调查,对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及时提出补正意见。

  (8)针对“追责滞后”问题。针对2017年区委第一轮巡察追责滞后问题,区委巡察办牵头,成立5个督导组,对每条线索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整改。109个问题已整改94个,其中问题线索30条,已查结15条,立案3件,剩余15条调查中;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问题79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19条长期坚持。同时,加强问题追责问责,严格按照《市巡察工作办法》,强化巡察工作领导,强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9)针对“基层纪检力量偏弱”问题。加大对镇街纪检工作支持力度,充实纪检工作力量。一是制定《镇(街)纪检干部培训计划》,继续实行轮流跟班学习制度,安排镇街纪委人员到区纪委各业务科室跟班学习,提升办案水平和执纪能力。二是实行科室联系镇街制度,由6个监察室负责19个镇街纪检工作的监督指导;实行片区协作纪律审查,增强基层纪检监督执纪力量。三是明确“三转”要求,签订“三转”责任书和承诺书,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发现明转暗不转的,一律严肃问责。

  3、关于“基层组织弱化”问题

  (10)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在支部班子配备、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档案管理等方面,逐项强化措施,深入整改。一是配齐配强村党支部班子。村和城市社区支部换届全部完成,村(居)委会换届完成590个,支部成员平均年龄52.5岁,支部书记平均年龄52.9岁,高中以上学历871人,占49.4%,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较上届有明显改善。二是党员发展重点向农村倾斜,特别是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倾斜,今年将发展党员名额的80%放在农村,注重发展年轻、高学历、有致富带动能力的党员。三是建立健全镇街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支部书记入党材料缺失问题集中整改,对其党员身份逐一核实认定。对党员档案材料弄虚作假、党员身份认定不合规或因工作交接等原因导致档案遗失的,严肃问责。四是严明党费收缴纪律,对发现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对未交党费的党员批评教育,补交党费。开展党费收缴专项行动,对各级党组织近三年党费收缴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改。将党组织收缴党费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各单位党建工作年终考核及各支部党务公开、民主评议党员内容,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11)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对发现问题的党组织责令写出深刻检查,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召开全区边巡边改动员会,制定下发《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有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边查边改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整改,全区83个党委(党组)、1262个基层党组织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3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32项工作任务,认真查摆近年来在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及问责机制,研究制定《2018年度“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组织学习竞赛,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推进党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4、关于“政治纪律漠化”问题

  (12)针对这一问题。对反馈的对巡视不支持、不配合,提供材料不及时、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干扰巡视的,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对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移交市纪委、监委作为案件线索调查处理。坚持以案示警,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将政治纪律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强化对巡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二)关于“贯彻脱贫政策不扎实,精准扶贫粗偏差”方面问题

  5、关于“落实扶贫政策粗放”问题

  (13)针对“落实‘双组长’工作机制不力”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战略思想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区委常委会每月听取扶贫工作情况汇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集中研究扶贫工作,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完善落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工作机制,坚持区委、区政府和镇街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一把手”对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强化扶贫责任管理,确保目标任务到位、管理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14)关于“作风漂浮,依靠文件表格推进工作”问题。加强对文件的审核,强化信息共享。对下发的文件、表格由扶贫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下发,对文件内容、统计信息相似或同类的合并精简,强化各部门信息共享,减少重复下文、要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制定扶贫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任务。成立督导组逐户逐项目现场督导检查,现场反馈,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15)关于“信息不精准”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要求,结合2017年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进一步核查梳理,对现有和新出现的贫困人口,逐村逐户逐人采集信息,进行核实登记。对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条件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确定不再享受政策;对死亡人员在扶贫系统内标注;对“脱贫”不精准的,反馈给15个镇街,逐户核实清理,建立台账,该享受政策的继续享受,不该享受政策的清理到位。二是全区15个有扶贫任务的镇街全部开展贫困人口调查摸底暨2017年脱贫退出“回头看”工作。对未缴纳医疗保险的贫困户全部补缴,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排查出的未缴纳贫困户,分清情况,逐步补缴到位。

  (16)关于“‘双联双创’流于形式”问题。一是重新充实调整扶贫工作重点村“双联双创”驻村工作队,在区派驻70名“第一书记”的基础上,又增加235名驻村工作队员,与原单位脱离开展驻村帮扶。二是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联系贫困户进行及时调整,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三是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帮助整顿1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改扩建村级场活动所27个;争取资金近4000万元,帮助22个村修路60公里、44个村通自来水;为15个村打机井82眼,解决行业扶贫问题91个,帮助引进致富项目、确立特色产业46个。四是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对双联双创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每月督导检查,对到村少于4天、没有按要求深入联户的,进行约谈通报,问题严重的进行诫勉。

  6、关于“扶贫成效欠佳”问题

  (17)针对“有的扶贫项目缺乏科学规划论证”问题。区委组成专门调查组,对全区所有扶贫项目进行摸底排查、深入分析、科学论证。一是对发现问题的镇街分管责任人、扶贫办主任进行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二是加强项目评审工作力量。抽调审计、农业、财政、扶贫等专业技术人员充实项目评审专家库。三是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组织项目评审专家,召开扶贫项目评审会,对今年实施的14个镇街、202个项目逐一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所有项目符合产业规划、符合工作实际。

  (18)针对“有的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认真编制扶贫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全区49个大棚项目、146个种养加项目、7个光伏项目均已完成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可行性分析、收益率、精准扶持到人到户措施均做出细致具体规定,并经项目专家评审会严格评审。项目实施公开招投标,扶贫产业项目招标代理经区扶贫评审小组磋商并公示,招标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严防暗箱操作和直接指定原承建单位续标现象的发生。

  (19)针对“有的扶贫项目收益整体较低”问题。成立问题督查组,深入到涉及贫困村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一是采取一村一策、一问题一方案的解决方式,对扶贫开发项目,广泛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意见建议,与项目资产使用方签订协议,积极探索资产收益获得形式,确保资产收益最大化和长期安全稳定。二是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严格执行《菏泽市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牡丹区扶贫开发产业发展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季度督查力度,指导各镇街结合实际情况,考察市场行情,根据产业优势、区位优势等,加大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力度,盘活资产收益分配管理,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签订合作协议,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共享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成果,切实建立长效分配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国家扶贫资金保值增值、确保扶贫项目收益按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手中。三是对扶贫开发产业发展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油用牡丹成活率低、扶贫羊病死率高、扶贫树成活率低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7、关于“扶贫领域问题多发”问题

  (20)针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对全区所有扶贫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扶贫资金未使用问题,编制项目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其余招标完成后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使用;对剩余未支出费用全部按要求拨付到位。对发现的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所在村村支书通报批评,村主任党内严重警告,民政办原主任党内警告,并追回相关款项。对套取棉花补贴款的镇干部党内警告处分,追回相关款项。对虚报小麦面积套取补贴款的两名村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回相关款项。对扶贫羊收取押金问题,村干部批评教育,收取押金退回贫困户,并开展扶贫羊项目专项检查。对反馈的收取火化押金问题,押金退回,三名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理。对建设大棚多支付土地租金问题,村干部批评教育,退回多支付资金。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细化出台《牡丹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全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突出治理在扶贫领域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目前已梳理问题线索60件,办结33件,处理39人,党政纪处分19人;4月4日启动扶贫领域纪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宣讲16场,教育扶贫领域风险人员5000余人。

  (21)针对“村干部优亲厚友”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向扶贫资金“动奶酪”行为。对发现的村干部违规为亲属办理领取低保、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盖车库等巡视反馈的问题,按照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追回相关资金,取消不应享受的待遇,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理,并对督导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分办督办,加大查处力度,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已梳理问题线索60件,办结28件,立案11件。

  (22)针对“侵害群众和集体利益”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是立即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今年以来已查处28起处理34人。二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实现对脱贫攻坚重点镇街、村(社区)全覆盖,确保精准扶贫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惠及民生。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构建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活动。

  (三)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8、关于“漠视人事纪律”问题

  (23)针对选人用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不全,动议环节材料缺失,讨论环节列席常委会人员参与表决”问题。区委立行立改,区委常委会对执行区委工作规则不严格做出深刻检讨,认真反思,坚决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要求和区委工作规则规定的议决程序,在干部任免讨论决定环节区委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其他人员一律不参与表决。根据《山东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山东省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制定牡丹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存档材料清单归档。严格规范干部考察征求意见程序,涉及干部考察工作需征求上级和执法执纪部门意见的,按照要求及时征求意见并存档。

  (24)针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不严格”问题。对2016年底乡镇换届阶段出现个别干部处分期间重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中组发〔2010〕8号)文件要求,结合牡丹区已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列出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注意事项清单,对涉及到需要向上级组织报告或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的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对未批复事项坚决不进入程序。

  (25)针对“违反人事纪律”问题。一是对违反人事纪律的,查清事实,属市管单位、市管干部的,及时移交;对区管单位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所在单位写出检查,约谈党组负责人。二是开展任职回避自查,区管干部中有2个单位涉及3名科级干部亲属存在违反回避规定,严格按照回避规定进行调整。三是组织学习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对研究干部事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严格按要求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9、关于“违反编制法规”问题

  (26)针对“违规进人”问题。对涉及的15人进行分类处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严格执行上级公开招聘有关文件,做到逢进必考,逢调必审,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7)针对“混岗混编”问题。开展摸底排查,分类制定整改办法,结合市里即将出台的调任意见,分类制定整改办法,对一般事业人员采取主管部门有事业单位且空编的调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没有事业单位或虽然有但满编的调整到其他事业单位。对科级干部,采取改为职称序列管理消化一批、到龄退休消化一批、通过选举登记公务员消化一批、通过调任公务员消化一批、调整到其它有职数空缺的事业单位消化一批等办法逐步解决。已对区纪委11名非公务员身份的科级干部交流到事业单位工作;23名一般人员中,8人转区纪委下属事业单位、15人调出,区纪委机关已消除了混编混岗现象。

  (28)针对“擅自增设内设机构”问题。开展编制法规“擅增内设机构”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清理凡未经区委、区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及时进行“回头看”,严肃查处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对9个单位擅自设立的8类机构进行撤销。

  9、关于“档案管理混乱”问题

  (29)针对这一问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督导和专项部署,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目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均已完成审核任务,做到应审尽审。对巡视反馈的档案造假、对组织不忠诚等问题,涉及其他县区的移交市纪委、监委作为案件线索调查处理;对区管干部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关于作风“慵懒散”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

  10、关于机关“慵懒散”问题依然故我问题

  (30)针对这一问题。对反馈问题中无故缺勤人员通报批评,分管副局长通报批评。对上班打扑克人员给予警告处分,责令分管副局长做出检讨。对机关“慵懒散”问题举一反三,压实各单位党委责任,建立常态化工作制度,常抓不懈,从机制上根除“庸懒散”滋生的土壤,让遵守纪律成为习惯、成为常态。开展全区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8个派驻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严格问责,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

  1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1)针对这一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二是专门下发禁止违规发放、报销相关补助和费用的通知,禁止发放、报销一切上级没有明确规定的补助和费用。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督促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从严从实抓好制度贯彻执行。三是开展财经纪律、办公用房、工作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吃空饷”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创新工作方法,用好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做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工作,持续释放作风建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形成强有力震慑。

  (五)关于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2、关于“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问题

  (32)针对这一问题。对移交区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已办结10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其余正在办理。移交组织部门的信访件,已办结5件,其余正在办理。对移交的信访案件,现已全部办结。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牡丹区的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省委第四巡视组要求、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个别问题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一些问题还需要长期坚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在整改落实成效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整体推进,深化整改效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继续按照严实标准,加强跟踪督办和专项督查,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措施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坚决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区委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改成果,确保巡视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扩面。继续深入开展镇街、区直部门单位纪律巡察,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解决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重点查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严治党、改进作风、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以从严治党、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落实整改要求,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区委将以此次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管长远、管根本的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四是做好结合文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区委将以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新动力,坚持把问题整改同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新旧动能转换、抓好基层党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振精神、改进作风、健全机制、提质增效,真正把巡视整改的成效体现到牡丹区“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的发展实践中,加快打造宜居宜业、文明富裕、幸福和谐牡丹区,努力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和菏泽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0-5928699,邮政邮箱菏泽市牡丹区东方红西街999号公务大厦;电子邮箱5928610@163.com。

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