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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同落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4-01-25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为抓手凝聚管党治党合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实践中,山东省淄博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协同机制,围绕在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实践要求,聚焦明责、督责、考责等关键环节强化专责监督,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协同运转、同频共振、形成合力。

  精准明责,推动实现“同题共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首先要明确各方责任,解决“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淄博市每年年初组织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清单,纪检监察机关依据责任落实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责任清单,挂账销号推进清单事项落实,确保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心中有责任、工作有抓手。市纪委监委对照责任清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既检查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也检查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未完成清单任务的,及时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督促完成,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内容。

  协同履责,推动实现“同频共振”。为促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形成合力,淄博市出台《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针对明责、教育、监督、整改、考核、问责等方面内容,围绕贯通协同要求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如,连续多年开展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以市级领导“一岗双责”推动下级“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又如,市纪委监委出台《廉政履责提醒廉情抄告回告工作实施办法》,对日常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书面抄告分管市领导,明确要求抓好相关督促整改工作;对新任职党委(党组)书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其所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重要廉政风险进行面对面“交底”,以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履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

  刚性考评,推动实现“同促共进”。推动责任落实,考核、问责是有力保障。淄博市坚持用好评价、考核“指挥棒”和问责“利器”,推动各责任主体不断增强担当作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开展“四责同述”,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内设纪检机构,分别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责;每年年底由市级领导带队对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督导考核,将综合考评结果作为相关领导干部评价使用重要参考。纪检监察机关将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履行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以刚性问责促进责任落实。(王铁军 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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