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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化助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1-12-30

  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深刻变化,以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为牵引,整体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化驱动、保障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化工作五年规划,积极运用信息化促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呈现出渐成规模、持续发展、整合提升态势。

  党的十九大以来信息化助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的特点和经验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信息化促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31个省(区、市)展开丰富实践,省、市、县级建设相关系统达600余个。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主业,提升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纪检监察机关将信息化作为新时代具有创新特性、极具发展潜力的监督手段,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服务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中积极实践应用。一是服务政治监督落地见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通过研制特色系统、嵌入其他监管系统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江苏省纪委监委围绕“三大攻坚战”在全省推动建设阳光扶贫、污染防治、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三大监管系统,着力解决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和纪委监委跟进监督问题。二是促进日常监督有效开展。一些地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推动化解日常监督难题。湖南省纪委监委打造“互联网+监督”平台,实现民政资金信息公开、大数据比对、主管部门业务监督、投诉在线受理处置等功能,2020年追缴资金4501.4万元,处理人数4938人。三是助力专项监督扎实推进。一些地方利用监督信息化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专项监督效能。湖北省纪委监委将教育、住建、卫健等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平台监督,精确锁定问题线索,2020年追责问责7282人。实践证明,推进基层监督信息化,必须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胸怀“国之大者”,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信息化就服务到哪里,不断提升精准监督、动态监督、高效监督能力,切实发挥信息化赋能增效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形成多种类型服务群众的监督信息化模式。各地将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监督信息化的根本目的,围绕“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以“小切口”推进,形成了“信息公开”“与民互动”“数据利用”等不同类型的建设模式。一是突出“信息公开”。广东、浙江等地利用互联网、移动APP推进信息公开,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让公开成为群众监督的“杀手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二是突出“与民互动”。一些地方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加强信息发布与收集反馈,让群众每项意见在“收集—分析—处置—反馈”中得到解决。甘肃省纪委监委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自动转办群众投诉问题,由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基层纪委监委全过程监督,再通过短信反馈给群众,截至2020年底办结投诉2.8万条。三是突出“数据利用”。一些地区利用监督数据资源,加强建模分析比对,从纷繁复杂的数据中查找问题。辽宁省对民政、医保等重点系统领域开展大数据监督,发现疑似问题11.7万个。实践证明,推进基层监督信息化,必须主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推进信息公开,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持续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坚持系统性、体系化发展,织牢织密“数字”监督网。各地推进监督信息化的系统性、体系化特征明显,横向促进各类监督协调协同、贯通融合,纵向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直达群众。一是助力“四项监督”协调协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推广检举举报平台,已覆盖乡镇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7.8万家,为监督协同、上下联动奠定基础。山东省纪委监委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巡视巡察对象“预画像”,推动“四项监督”关联互动。二是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通过汇聚内外部监督数据,将决策分析、智能监督、内部管理一体贯通,推动“一网式”研判、“一站式”处置、“一门式”管理。三是推动基层监督延伸到镇街村社。一些地方针对农村“三资”管理、社区服务、工程建设,提供小巧灵活、方便快捷、随身即用的监督渠道,实现基层监督下沉落地、关口前移。实践证明,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对内强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对外加强监督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形成立体化、强关联的数字监督网,推动基层监督提质增效。

  坚持集成创新、开放融合,推进监督更好融入基层治理。一些地区发挥信息化系统集成、开放融合的优势,推动监督更好融入基层治理,逐步提升治理水平。一是促进行业部门更好服务基层治理。北京、上海等地利用信息化平台打通治理主体信息,梳理体制机制梗阻,推动职能部门升级优化行业监管系统。二是促进镇街村社提升治理水平。随着监督信息化下沉落地,一些镇街村社形成由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由问题倒逼改革、完善制度的良性循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部分村廉洁工作站利用大数据监督平台“一键举报”,有效降低村内相关资金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暗箱操作等发生概率,倒逼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三是促进基层改善服务质量。不少地区监督信息化平台集合基层事务公开、便民服务等功能,在强化监督的同时改善服务质量。四川省内江市在推进监督信息化中增设镇、村便民网点,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办”“便捷办”服务。实践证明,必须坚持“开门”办系统,集成监督治理关键要素,整合行业部门治理力量,实现监督与行业治理和部门监管有机衔接,推动监督持续下沉落地,让监督与治理同频共振,持续放大监督治理效能。

  坚持统筹领导、系统谋划,推动基层监督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基层监督信息化,领导重视、统筹谋划尤为重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多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协调监管的工作机制,纪委监委主要履行再监督职能,推动监管信息化,跟踪督促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强化统筹谋划。不少地区妥善处理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关系,重视区域内统筹组织,充分吸纳基层探索成果并加以推广,做到统分结合、有序推进。三是完善各项机制制度和保障措施。一些地方协调多部门建立监督工作协作制度、交办督办通报制度等,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现多部门协同、规范化运转、常态化保障;发挥监督工作信息员、网格员等社区工作者作用,合理使用激励措施,完成监督信息收集反馈、沟通联络等工作;充分依托数字乡村、智慧社区建设成果,利用政务服务网络、平台、设施,将监督外挂、嵌入、融入已有系统,与检举举报平台对接,实现最为“节约、集约”的监督。实践证明,必须实施“一盘棋”战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纪委监委职责职能作用,理顺各部门参与配合机制,增强监督信息化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基层监督信息化下沉落地,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有的地方对监督信息化认识不到位、思想跟不上,基层监督信息化发展不平衡、程度有差异,有的利用信息化助力小微权力监督存在不足,各项保障相对薄弱,有的缺乏信息化统筹,一定程度上存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需要纠正问题、整合融通。

  信息化助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的发展趋势和主要方向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当前,信息化已经进入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新阶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顺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势,与时俱进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以信息化、数字化推动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发展,打造纪检监察“数字”生产力,让信息化更好助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监督信息化的正确政治方向。当前,各地监督信息化正在从最初的自下而上积极探索阶段,转入自上而下的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新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保证监督信息化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要立足再监督职能,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筹组织、职能部门联动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信息化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坚持信息化“全国一盘棋”,充分吸纳基层探索成果并加以总结推广,推动监督信息化不断连点成线、织线成面,实现系统性构造、集约化建设、规模化发展。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小微权力监督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同频共振,实施监督服务“供给侧”改造,提升监督标准化、实时性、协同性和服务性,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充满活力的一体化监督治理格局,真正让监督下沉更深、落地更稳,融入基层治理更为充分有效。

  站稳人民立场,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监督信息化必须将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信息公开、与民互动、数据利用等融合发展,坚持善作善成、久久为功,让监督信息化保持“活力”“人气”。适应移动互联网和融媒体技术发展,不断创新和丰富监督信息化应用场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强化数字技能培训,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更好凝聚人民群众支持监督、参与监督的强大力量。妥善处理建设与实效的关系,从人民群众“需求侧”出发,持续以群众视角、用户体验审视监督信息化,重视收集研判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体察群众切身利益和诉求,有效提升问题反馈的质量、覆盖面和及时性,提高监督工作的温度和精细化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强化数据驱动,提升监督工作智慧化水平。数据是重要生产要素。发挥数据要素活力是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强数据共享利用,聚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痛点、堵点,加快建立健全监督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主动借助财政、农业、民政、社保等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健全监督数据资源体系,构筑监督“数据内核”,形成数据“驱动力”,增强监督“硬实力”。以业务建模带动数据建模,推动数据分析模型共建共享、上下联动,推动数据、模型、方法向基层“回流”“反哺”,让基层成为数据提供方、模型建设方、共享使用方,不断提高预判预警能力,推动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提升监督智慧化水平。立足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强化多部门监督数据共享,建立数据治理和安全体系,依规依纪依法采集、归集、利用和管理数据,守好安全底线,形成监督合力,真正实现用数据监督权力、用数据驱动发展、用数据造福人民。

  推动监督融入治理,释放监督治理更大效能。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监督信息化是推动治理的杠杆和支点,利用信息化可以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近距离、多角度、可视化、规范化,推动形成“发现—整改—检视—完善”的监督治理闭环。要将监督信息化融入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数字政府建设,通过系统对接、服务对接、资源对接,加强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促进监督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依托网络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治理服务体系,借助制度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监督,推动治理,实现融入融通、借势借力、增强合力。夯实监督融入治理的工作基础,加速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自身数字化发展,推进工作内容、业务流程、服务模式数字化,构建数字技术辅助监督的决策机制,推动实现基于数据的精准动态监督,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助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监督落地,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推进信息化助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深化以检举举报平台为牵引的监督信息化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监督融入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构建全面覆盖、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监督信息化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深化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本质上就是要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信息化平台。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持续推动检举举报平台深化应用,2022年上半年实现全面建成。继续完善平台功能,加强平台与纪检监察其他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巩固拓展建设成果,牵引带动党风政风监督、巡视巡察等业务系统从中央到地方上下贯通。建立健全应用管理和考核机制,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使用培训,规范运维保障,开展督促检查。

  加强全系统统筹和顶层设计,推动监督信息化下沉落地。筹备编制纪检监察信息化新的五年规划,将基层监督信息化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整体设计,规范建设、管理和服务模式,制定技术标准。省级纪委监委加强统筹谋划,以省或以地市为单位,建立直通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监督信息化系统,逐步引导规范并整合集成小散系统,避免一县一模式、功能简单重复。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推动贯通审计、财政、统计、国资等部门监督资源,兼容同类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孤岛,避免多头建设,坚决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全员培训,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基础设施。

  围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补齐小微权力监督短板。要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解小微权力监督难题,明确监督重点,推动小微权力运行规范化透明化,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省级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小微权力监督的统筹指导,明确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以及与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小微权力监督的责任,理顺上下贯通、横向协同、分级履职的机制流程。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要深化信息公开,明确小微权力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督清单,为各方监督奠定基础。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村(社区)落实惠民富民政策、“三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监督,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

  坚持创新发展,推进监督工作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影响,注重以大数据、信息化提升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上下贯通、动态更新、实时监督、精准处理。鼓励新技术应用创新,借助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成果,运用新技术推动基层监督理念、思路、方法和模式创新,推进监督工作数字化智能化。发挥数据资源价值,充分挖掘监督数据“富矿”,建立纪检监察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为基层监督提供数据支撑。推进科技装备研发配备,研发应用一批符合纪检监察业务特点、软硬件一体、安全保密的便携式科技装备,提升监督工作智能化水平。

  强化数据安全,守住监督信息化发展底线。注重公民隐私保护,遵照民法典、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公民隐私权利,严格数据使用范围,严防数据泄露。强化数据安全防护,树立底线思维,构建数据存储、传输、应用、供应等全链条安全防线,逐步实现数据安全全程态势感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监督数据分级分类、依权限使用、监督制衡等制度,落实使用主体的管理责任、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探索建设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打造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新名片”。按照清单化公开、精细化服务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勤俭节约,为小微权力监督提供新途径。实施监督内容清单化,以县为单位设置监督事项清单,问题办理直通主责部门,明确办理时效、流程、责任等。支持监督服务精细化,通过扫描二维码,或从纪委监委已有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入,提供乡镇(街道)乃至村(社区)级的智能化精准服务。采取多样化建设模式,充分利用各地已建系统和成熟机制,整合分散小系统,对接规模较大的省级平台,确保监督可落地、见成效,以信息化释放群众参与监督的强大力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化专项课题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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