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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在村(社区)试点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1-13

  “根据街道监察室确定的工程建设和招投标这一监督主题,我们着眼于社区支出千元左右的小微工程开展监督,防止由于缺少合同约束造成小微工程延期或质量不过关问题。近期,我们通过查阅社区两委会议记录、与工程负责人谈话、现场查看工程进展和工程质量等方式,推动王舍二区人行道改造工程及时顺利完工,方便了居民出行。”淄博市张店区车站街道王舍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孙传永表示。

  为推动监察监督体系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常态化和全覆盖,去年9月,张店区纪委监委在59个村(社区)试点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立足监督、协助、报告的职责定位,把“监督探头”设在村(社区)一线,着力打造建在群众家门口的“岗哨”。经过两个月的试点运行,于11月初正式在全区146个村(社区)全面推广,聘任联络站站长146名,监察联络员175人。

  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起来是第一步,让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人员明白干什么、怎么干,推动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激发监督活力是关键。张店区根据村居监督工作实际,明确政治站位、“三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惠民政策落实、村规民约和社情民意、村级干部履职等七方面监督内容,将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公开内容、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申领程序及执行情况、服务质效、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等作为“七必查”监督的重点。

  “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一头连着群众,一头连着街道监察室,具有天然的监督优势,能及时发现群众身边的‘小问题’,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同时,监察工作联络站的设立,有效缓解了街道纪检监察人员不足、日常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张店区车站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监委派出车站街道监察室主任徐辽阳说。

  区监委派出各镇、街道监察室围绕扫黑除恶、巡察整改、作风建设、精准扶贫等事项制定“动态监督清单”56份,同“日常监督清单”相结合,实行“命题化”监督,推动监察工作联络站照单履责。实行“履职月报”+“廉情直报”制度,监察工作联络站每月填报《履职月报表》,向镇、街道监察室汇报监督工作,会商研究、推动解决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质询评议”+“案例展评”模式,监察工作联络站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民主评议,接受村(居)民代表、党员、群众对监督工作的质询和评议。

  “下一步,我们将在‘严、统、融、实、改’上下功夫,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实现对小微权力的无死角、全覆盖监督。”淄博市张店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淄博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