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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完善三方面制度机制 跟踪督查问效提升执行力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6-24

  6月10日,淄博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月份督查督办情况。刚拿到这份通报,驻市编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富广就认真研究了起来:“每个月日常监督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与其他组比有哪些差距,都在表中一目了然,这本身就是一种压力、一种督促。”

  今年,淄博市纪委监委以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为主体建立三项督查督办机制,分别对重点工作落实、日常监督和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督查,每月汇总通报,对办理进度缓慢、办理质量差的,发出督办通知单进行督办,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先树优重要依据。目前,已发出督查督办通报4期、督办通知单10份。

  这是淄博市纪委监委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紧盯机关管理、业务运行、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靶向发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力促进了工作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

  着眼于加强机关管理,修订完善请示报告、干部队伍管理、机关党建、监督检查等七个方面37项工作制度,提升机关运行规范性、执行力、协调力。

  着眼于提高业务运行质量,健全内控机制,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为依据,逐一对市纪委监委制定的涉及案件线索处理的制度规定进行评估,对不符合新要求的予以修订或废弃,对需新增的及时制定,形成涵盖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协作配合、监督管理、组织领导等六大方面47项规定的制度体系。

  着眼于加强队伍建设,市纪委监委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五严禁”、十不准”》《组织人事纪律“八严禁、十不准”》等纪律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制约,严防“灯下黑”。“针对问题线索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问题,我们还出台了倒查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倒查程序,明确纪律红线,并由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签字背书、做出承诺。”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王俐说。

  市纪委监委把制度执行情况与日常工作落实相结合,纳入督查督办,跟踪督查问效,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提升制度执行力。一系列制度的健全完善提升了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力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淄博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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