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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建立“四合一”
街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12

  “信访件办理不及时”被修改为“本月2件信访件未按期上报调查报告,1件信访件未结服”;“个别案卷不规范”被修改为“某某等案《工作方案》《安全评估报告》语言简单重复,缺乏针对性……”不久,该区7个街区纪工委分别收到了来自区纪委监委的《问题整改通知单》,涵盖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案卷文书、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这是烟台市莱山区纪委监委对街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的其中一个环节——“季度反馈”。今年以来,莱山区纪委监委制定《加强对街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季度反馈+月度报告+常态化抓落实+年度考评=长效监督”的“四合一”街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该区纪委监委每季度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开展专项检查,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对街区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综合评定,“量体裁衣”式查找问题,以《问题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向街区反馈。各街区纪工委对照《问题整改通知单》逐一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步骤安排,每月填写《整改进度月报表》,上报本月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完成整改的提报《整改事项办结报告》。

  为确保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效果,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常态抓”机制。对照问题整改台账实施一事一督、销号管理,并采取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经常性开展“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整改质量不高、瞒报虚报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该区纪委监委将根据各街区日常工作反馈整改情况进行累计式打分,年底对街区纪检监察整体工作亮分排名。

  今年9月初,莱山区纪委监委下发第一轮《问题整改通知单》7份,针对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共指出问题48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9件,剩余问题将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反馈。(烟台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