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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8-01-09
1月7日,滨州市监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干部大会召开。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改革不只于市监委挂牌成立,更为重要的是对工作职能的重新定义、工作格局的重新定位,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必须坚定不移扛起改革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要珍惜历史机遇,咬定目标任务,找准职责定位,改出特色、改出权威、改出形象,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丰富监察手段,把监察对象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要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综合分析政治生态整体情况,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的政策体现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效果。要充分发挥市纪委、市监委合署的优势,深刻把握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加大惩治力度,切实把改革优势转化为治理腐败的效果。
会议强调,在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各项改革中,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在理念思路上积极跟进,方式方法上迅速转变,制度机制上大胆探索,深化人员融合,推进工作磨合,确保如期完成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提供坚强保障。(滨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