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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集中整治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12-13

  “查处涉砂涉石案件228件,罚没违法所得750万元,查扣涉案设备307台(辆),没收非法砂石资源14000余吨……”这组数据是新泰市纪委监委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集中整治行动在砂石资源管理领域交出的成绩单。

  今年5月以来,新泰市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接访、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讨论确定了包括偷挖砂石、非法洗砂屡禁不绝,企业排放污水、气味扰民、噪音扰民及养殖污染,在职教师违规办辅导班及强制、诱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信访和民生服务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巩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积极探索“2+X”模式,充分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机动式察访、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点式监督两大优势,统筹协调机关各部室等多方力量,对照监督检查台账,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明察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在“新泰纪检”微信公众号推出“集中整治部门谈”栏目,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访谈,向社会反馈集中整治情况,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该栏目计划播出10期,目前已播出6期。

  “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集中整治切口小、发力准,有效发现和纠治了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新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督促整改具体问题264个,查处违规违纪违法及失职失责问题5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泰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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