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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遏制基层“微腐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1-10

  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博兴县锦秋街道望湖社区办事大厅里井然有序。“以前来办事,需要带什么资料弄不明白,走哪些手续也记不住。现在方便多了,用手机‘扫一扫’就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几天能办好,省心也放心。”一位来办事的社区居民说。这种“省心”和“放心”,是博兴县落实巡察整改意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带来的明显变化。

  去年4月以来,博兴县按照滨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紧盯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采取“巡镇带村”模式,先后开展两轮巡察,实现了对全县439个村(居)巡察“全覆盖”。从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来看,涉及村“两委”成员的违纪问题线索占问题线索总数超过六成。

  “农村干部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之所以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很关键的一点在于权力使用不公开、不透明,个别村干部打着‘为民办事’的幌子,徇私舞弊,蚕食民生政策红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博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张传科说。

  博兴县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大部分问题由于村干部“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监管缺位。对此,该县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试行)》,从制度入手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意见》对村干部承担的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归纳,列出8大项37小项“正面清单” 和6大项30小项“负面清单”,配套制定了形象直观的操作流程图,让群众能够“看图办事”,村干部能够“按图履职”,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监察监督员能够“依图监督”。

  在具体操作中,博兴县充分发挥“一栏、一会、一端”载体作用,“一栏”即村务公开栏,“一会”即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一端”即微信这个手机终端,做到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各镇(街)在微信公众号设置村级“小微权力”版块,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不用跑腿就能了解每项清单业务流程和办理要求。

  在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博兴县通过整合监督资源、监督力量,构建起了村级纪检监察员负责专责监督、镇党委纪委抓好日常监督、纪检监察协作区开展联合监督、各职能部门强化业务监督的“四位一体”监督体系,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滨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