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之窗>党风政风

扶贫分红去哪儿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8-05-19

  “感谢县纪委为我们追回了‘救命钱’。”日前,山东省蒙阴县云蒙湖生态区北太平村贫困户老王说。去年,因为北太平村党支部书记李作玉的挪用,本属于该村38户贫困户的扶贫项目分红差点“打了水漂”。

  时针拨回到2017年11月。当月,山东省蒙阴县纪委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在云蒙湖生态区经管站,检查人员在该区北太平村发现了一份蹊跷的“扶贫项目收益发放明细表”。领取扶贫项目收益款本应由领取人本人签名,但在收益发放明细表上,所有领取人的签名却出自同一人之手。带着疑问,检查组找到北太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作玉了解情况。

  “我们用上级给的3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建了3个香菇大棚,承包给本村村民苗某。第一年的承包费6000元收上来之后,以分红的方式全部发放给了38户贫困户。”

  “具体是怎么发的?”

  “有36户按每户150元的标准发放,另外2户按每户300元的标准发放,谁领的钱谁签字。”

  看似滴水不漏的回答,反而加深了纪委工作人员的怀疑。随后,工作人员悄悄走访了3户贫困户,结果证实,这3户贫困户每户都只拿到了50元的分红,而不是李作玉所说的150元或300元。

  接下来,检查人员又从北太平村村民小组长张方军那里了解到,2016年底,香菇大棚刚刚建成。由于承包户还没有实现收益,于是3名村民小组长私人出资3000元,垫付了2016年度贫困户的部分收益分红。但直到6000元承包费收上来,欠贫困户的另外3000元收益分红也没再补发,而村里也没有归还3名村民小组长私人垫付的资金。

  果然有猫腻!问题线索上报后,蒙阴县纪委迅速启动核查程序,并再次找到李作玉。

  “请你再考虑一下,你们村扶贫项目的收益分配,事实和你之前说的一样吗?”调查人员的提问让李作玉慌了神。

  “我……我没有做对不起群众的事。”

  “据我们了解,你们村的贫困户只收到了50元的分红,就连这还是村民小组长个人垫付的,你怎么解释?”

  “那是个别村民对我有意见!”

  “好,那请你看看这份明细表,为什么上面的签名笔迹相同?请给我个解释。”

  在证据面前,李作玉不得不一五一十地供述了自己的违纪事实。原来,2017年1月27日收到6000元承包费后,李作玉在没有召开村集体会议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中的3460元支付了村里的卫生管理费,其余则用作了村集体日常开支。为掩盖事实,2017年5月,李作玉还私下安排村会计伪造了“扶贫项目收益发放明细表”,并将该笔资金计入村集体支出账户。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对胆敢动扶贫资金‘奶酪’的,必须从严从快查处、严惩不贷。”蒙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徐志刚态度坚决。2017年12月,李作玉被开除党籍。(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伊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