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回眸2018

德州:深化政治巡察 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28

  2018年,德州市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加快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巡察的力度、广度和效果大幅提升,“利剑”作用日益彰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综合运用联动、交叉、提级巡察方式开展专项巡察。在巡察重点上,聚焦群众最期盼最关心的问题,先后开展了扶贫领域、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其中,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市县经信、卫计、民政、住建、水利系统以及13个县(市)区81个乡镇618个村(社区)进行直接巡察,其他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对72个市县乡村四级公立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直接巡察,其他乡镇卫生院进行自查自纠。通过直接巡察和自查自纠相结合,两个领域基本实现全覆盖。在人员配置上,做到以市带县、混合编组。全部实行以市带县的方式,县级巡察组混编纳入各市委巡察组,对其他县市区进行交叉巡察,解决基层社会人情干扰难题。在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中,探索抽调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专业机动组,专门协助各巡察组攻克技术性问题,取得很好效果。在巡察方式上,坚持市县联动、同步推进。采取“集团作战”的方式,以每个县市区为一个单位,把县级部门单位作为市级巡察对象进行提级巡察,规模一次比一次大,震慑效果一次比一次好。市县巡察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典型问题共同发力、深挖细掘,通过上下印证、集中整治,让同领域问题一扫而光,把“利剑”直插基层。

  加强巡察监督与执纪审查、派驻监督、组织监督的有机结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做好巡察监督与执纪审查的结合文章。印发《关于加强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巡前沟通、巡中协作、巡后督办、日常合作四个方面的协作配合具体措施,提高巡察权威性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做好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的结合文章。召开对接会议,明确派驻机构要把督促所监督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强化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双剑合璧”,实现相互融合、全程协同。三是做好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的结合文章。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与市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进一步深化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协同开展选人用人巡察检查,全方位加强与巡察机构配合工作,实现巡察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序对接。

  强化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升巡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在人员选配、内部管理、督导考核等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是优选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坚持“选强将、挑精兵、招硬人”,把最优秀的干部选配到巡察岗位,做到宁缺毋滥,杜绝照顾性安置。巡察机构领导干部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县级干部中择优挑选,其他工作人员采取遴选和选任的方式,从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公检法、审计、财政、税务等系统的公务员中产生。二是全面提升能力素质。编发《市委巡察工作实务指南》,明确巡察各阶段具体程序步骤和工作模板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使巡察干部尽快熟悉工作流程,熟练掌握各环节工作要点。落实问题底稿制度,确保巡察组发现问题事实清楚、有据可查、全程可追溯。三是加强日常管理考核。出台《市委巡察组2018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制定《德州市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管理办法》,强化对专兼职巡察干部的选配、交流、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细化党建和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专兼职巡察干部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探索实施巡察后评估办法。各巡察组设立纪律监督员,定期向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报告巡察组成员执行纪律情况;巡察结束后,要求巡察组自查自评,并向被巡察党组织发放反向测评问卷,强化巡察干部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情况的评估。(德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