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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谋:坚持“十八字”方针 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而努力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18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出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总号令,尤其是提出了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这“十八字”高度概括了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应遵循的工作方针,为我们派驻纪检组探索派驻监督新理念、新思路,做好反腐败斗争工作指明了方向。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映了党中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着力清除危害党肌体健康的毒瘤,体现了党惩治腐败坚如磐石的决心和旗帜鲜明的态度。“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是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清醒认识,也是反腐败斗争的方式方法,对我们派驻纪检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遏制腐败增量,重在监督效果 

  五年来,在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腐败存量大幅减少,腐败增量得到明显遏制。十九大报告仍然提出要“重遏制”,说明遏制腐败增量仍是纪检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派驻纪检组来说,“重遏制”体现在监督上,就是要通过贴近、融入驻在部门的权力运行和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查处、纠正问题,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增量。 

  (一)大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综合监督部门党组(党委)承担着主体责任,纪检组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监督责任,二者承担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共同责任。纪检组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向综合监督部门提出遏制腐败针对性的建议。要定期与综合监督部门党组(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综合监督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将压力传导至基层党组织。明确综合监督部门党组(党委)承担遏制腐败存量的责任,其间发生的违纪案件,实施“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的责任,又查领导的责任。不仅如此,在今后的从严治党的实践中还要探索新的压力传导方式,督促综合监督部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紧盯领导决策的关键环节。纪检组要参加或列席党组(党委)会议,对决策事项要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综合监督部门在决策层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走样。同时,要注重在决策层面用制度进行约束,规定党组(党委)议事规则中要有“合法合规性审查”这一程序。决策事项在动议酝酿阶段,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要征得法务部门的意见,涉及到党规党纪的要与纪检组做好沟通,不合法、不合规的不能上会决策。 

  (三)用好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用科学有效的制度约束权力。纪检组要督促综合监督部门对现有制度进行“用、改、废、立”的梳理,围绕加强规范性工作管理和防范违规违纪风险,尤其是对于后者要用制度遏制一些重点领域存在的“潜规则”,确保每一个重点领域都有相应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监督制约措施,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围绕重点进行监督。一是围绕重点领域监督。纪检组要根据部门的不同职能,分别划定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督。比如,省新闻出版广电局8个处室承担的36个大项、71个子项的行政审批事项就是重点领域;山东广播电视台企业化运营中易出现的廉政风险点,着重分布在影视节目购销、新闻采编、卫星电视节目落地、广告经营、设备物资采购租赁、招投标等11个重点领域。二是围绕重点岗位监督。对部门中层处级干部及与核心业务相关的重要岗位的具体人员,进行动态管理、重点管控。三是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监督。对部门的处级干部个人随时发生的且组织上认为需要及时掌握的重大事项,实施即时报备制度,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发生的情况及时进行研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纪检组节前要提醒教育,并畅通举报渠道,坚决遏制节日期间违纪行为发生。 

  二、保持高压态势,重在强化执纪 

  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确保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一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信访举报、审计发现、巡视移交等各方面线索都不放过,做到即收即办,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注重在日常监督中,及时发现问题线索。要结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既严查严重违纪问题,又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挥执纪审查的综合效应。二是为推动形成良好党内政治生态探索执纪方式。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考探索,结合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党规党纪,做好执纪审查工作。 

  三、形成长效震慑,重在方法运用 

  对综合监督部门的党员干部形成持久长效的震慑力,仅靠查处几个党员干部是不够的,需要运用多种方法形成合力。一是运用好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二是运用好廉政谈话,做到廉政谈话“全覆盖”。通过与综合监督部门中层干部、关键业务岗位人员逐一谈话,在掌握业务工作和运行模式的同时,通过谈话警示提高其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运用好警示教育。对综合监督部门发生的违纪问题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剖析违纪原因,提出廉政建设要求,让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省纪委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组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刘福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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