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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凤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 扎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7-11-07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为派驻机构,就要按照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时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深化对派驻监督工作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明晰职责定位,丰富工作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履行好监督专责,做到三个“必须”,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纪律检查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纪检组干部要提高政治觉悟,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重要制度安排,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组干部要准确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履行好加强党内监督这个专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以零容忍的态度铁面执纪,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作出新贡献。 

  三是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纪检组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自觉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理想信念,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必须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探头”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关键取决于探查的焦点准不准。派驻机构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作为首要任务,领会十九大报告精神内涵,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把工作重心聚焦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上来。 

  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综合监督范围内的单位,都是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不可分的工作部门,良好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压舱石”。纪检组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定期梳理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后备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情况,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要早发现、早指出、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规定,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加强教育引导,编发落实“两个责任”情况通报,通报本单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和违纪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必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党的十九大提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明确要求,深刻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遵循。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派驻监督实际,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是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压实“两个责任”。制定出台派驻监督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机关纪委工作责任;建立与监督单位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纪检组与党组保持经常性沟通协商,把落实监督责任与落实主体责任有机结合,与党组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建立与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联席工作会议机制,传达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指导工作;建立常态化廉政约谈机制,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给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台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具体问题,紧盯关键节点,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对职能部门主抓的工作切实监督到位。针对普遍性问题、顽固性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进行多批次、不间断监督检查。坚持关口前移,经常深入到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中间,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员干部感受到“探头”就在身边,监督无时不在。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善于发现和妥当处置轻微违纪行为和苗头性问题,更多地使用函询、谈话等方式及时教育提醒。创新监督途径,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监督任务,灵活运用集中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监督形式。创造性运用执纪方式,针对发现的不同问题,善于综合运用告诫约谈、批评教育、通报、诫勉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省商务厅党组成员 肖凤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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