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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思国:认真执行规则 切实做到“三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2-13

  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作为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要认真执行规则,切实做到“严格工作标准,严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努力实现“常规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创一流,难点工作有突破,干部队伍塑形象”的目标,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工作标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时刻以政治要求检验工作。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注重监督执纪实效,发挥好教育警示作用。明确监督执纪重点,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生态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情况。

  严肃工作程序。找准定位明确职责。牢记驻厅纪检监察组是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扎实开展政治监督;必须摆正位置、找准角色,自觉接受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和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至少每半年向省纪委省监委报告一次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 每年年底向省纪委省监委述责述廉;立案审查调查情况及时向所联系的执纪监督室报告,取得工作指导和支持。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对照规则中的工作程序要求,结合省委巡视和省纪委专项检查反馈意见,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及时修订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线索处置流程、审批程序、处置方式、结果运用等,特别是积极探索适应环保垂直改革新形势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确保监督执纪全覆盖、有效规避自身廉政风险、组内工作有序运行。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谈话函询作用,对小问题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形式,加强建议后续督导,督促整改落实效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深入了解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提醒监督。发挥支部纪检委员“探头”作用,延伸监督触角,压实基层党支部责任。

  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自我监督意识。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时刻保持危机感、紧迫感和敬畏感,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具体要求,对自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即刻纠正,坚决防止“灯下黑”。落实内部监督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坚持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驻厅纪检监察组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注重日常监督,经常听取驻在部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干部净化 “朋友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遵规守纪、知法守法,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坚持模范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示范践行者。(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席思国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