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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鹏:牢记“五个新” 推动规则落实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2-13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印发并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本质上是由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扎紧纪检监察权力制度笼子的坚定决心。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让所有权力都受到监督制约的重要监督形式,派驻机构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在落实规则上肩负着更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工作中应该牢记“五个新”。

  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新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能取得这么大的成绩,根本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规则中,讲的最多、分量最重的也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派驻机构是政治机关,必须把党对派驻机构的领导贯穿到派驻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派驻机构要认真落实省纪委常委会决策部署,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要定期向省纪委省监委汇报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做到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强化自我监督的新举措。规则专设监督管理一章,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对于派驻机构来说,首先要提升自我监督意识,时刻绷紧自我监督这根弦,习惯在被监督下开展工作。其次是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严肃查处,把“害群之马”清除出去,永葆队伍纯洁。再次是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的干部准入、设立临时党支部、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等制度,用制度保障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聚焦监督首责的新要求。党章、宪法和监察法都作出规定,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规则是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监督执纪工作实践制定的,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派驻机构履行好监督首责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派驻机构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委的授权,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当好日常监督的“探头”;要按照规则要求,结合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相关规定,盯住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部门单位落地生根。

  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新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规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重点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环节,对一系列具体事项作了严格规定,体现了全程管控、从严把关。通过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增强履职本领的新支撑。党的十九大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和自身建设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既列出了应该干好的正面清单,也指明了不能实施的负面清单。这也为我们派驻机构干部提升履职本领提供了新的参考和支撑。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真正掌握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要提升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本领;要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动派驻监督取得新成效。(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永鹏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