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体会

杨光忠:扎紧制度笼子 强化规范约束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2-12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上升为党内法规,这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监督执纪的生动实践,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菏泽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规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学习宣传,狠抓贯彻执行,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则重大意义。规则是对2017年1月出台的规则(试行)的升级完善,充分体现了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规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强化内控机制,细化监督职责,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规则是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执纪执法活动的有力保障,也是约束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真正解决“灯下黑”重要准绳。对外作为武器,可以用来惩戒违法乱纪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紧制度的笼子,筑牢反腐的堤坝;对内作为镜子,可以用来正衣冠,拂尘埃,自我鞭策警醒。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思想引领,认真学习规则,自觉遵守规则,严格执行规则,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强化自我监督,守牢法纪底线,用好规则法宝,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理解党中央给纪检机关定制度、立规矩的重大意义,并以此为行动指南,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加强学习宣传,深入理解规则丰富内涵。规则开宗明义强调立规目的是“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规定监督执纪工作首要原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规则(试行)相比,规则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突出了各级党委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责任。规则专章规定领导体制,明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规则整合了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在指导思想中明确“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在领导体制中规定“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规则强化了履职监督和自我监督,新增“监督检查”一章,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结合起来;强化自我监督,实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分设、职能分离,开展“一案双查”,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应将学习规则纳入理论中心组研讨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贯彻;纳入机关全体干部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多种媒体,灵活运用各种形式,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学习宣传效果。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规则作为当今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深入学习,广泛进行宣传,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守好用好规则,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狠抓贯彻落实,扎实推进规则落地见效。规则要真正发挥作用效力,关键要靠执行力。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执行规则,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专业能力,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对规则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采取抽查、调研的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对执行不力,存在形式主义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切实追责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要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既坚持执纪必严,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又坚持纪法协同,依法监督公职人员严守底线,做到纪法双施双守。

  己不正,焉能正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决不含糊动摇,同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做坚决斗争。要党性坚强,始终保持对规则的敬畏之心,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有所作为、善于监督,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利益所惑,坚决捍卫党的纪法章程。要品格坚韧,辩证看待矛盾和问题,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以坚定的党性原则、顽强的工作作风,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菏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杨光忠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