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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东:领会实质要义找准职责定位 推动省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面体现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创新成果,对于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历史意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好,切实领会实质要义,找准职责定位,担负起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光荣使命,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省国资国企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刻把握宪法、监察法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宪法作为我国治国理政的总章程,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调整了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规定,增加了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整部宪法既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又体现了人民意愿和时代共识,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影响。尤为重要的是,这次宪法修正的21条内容中,有11条涉及监察委员会,有效解决了行政监察面过窄、监督对象没有全覆盖、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不贯通等问题,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法的保障。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丰富实践,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坚强法治保证。作为派驻纪检组组长和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老兵,我既感到精神振奋、信心满怀,更深感权力更大、责任更重。我要把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握实质和要义,深化规律性认识,推动宪法、监察法的部署要求在省国资国企落细落实。

  二、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依纪依法监察水平。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刚刚出台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的施行,使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面临监察对象大幅增加、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新形势新任务,对此,必须找准职责定位,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升依纪依法监察水平。一要强化学习宣传贯彻。把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采取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真正吃透宪法和监察法精神、原则、规定。着力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把熟知熟记监察法关于监察机关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以及12项监察措施等要求作为重点,督促进一步严格执纪审查工作标准,实现监察全覆盖。二要依纪依法规范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措施规定,明确使用范围、条件和限制,毫不走样地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规定要求。主动适应纪与法的不同要求,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调查措施运用等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在调查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涉嫌犯罪等案件中,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权利意识、时限意识,转变取证观念、强化证据规则,严格审核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确保案件办得下来、交得出去。三要着力提升审查调查质量效能。针对省属国有企业监察对象增加300余倍的实际,从三个方面破题推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持续形成震慑;聚焦企业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顶风违纪、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搞利益输送等问题,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发现苗头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监察法对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既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现状和规律的准确把握,也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的根本需要。一要加强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做到信念坚定、政治过硬,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规范言行、指导工作。二要强化能力培养。认真落实监察法关于监察人员要熟悉监察业务,具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和调查取证等能力的要求,组织纪检组和省委委托省国资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深入学好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把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贯通起来,把纪委执纪和监委调查衔接起来,把纪委问责和监委处置统筹起来,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纪法衔接、融会贯通,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三要强化自我监督。严格遵守国家监察法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内部监管,发挥好纪检组先进党支部示范表率作用,切实树立起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自律严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 赵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