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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派驻机构“探头”发力生威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0-29

  “2016年至2018年10月,潍坊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科员梁某某利用负责车辆管理使用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支出2136.9元,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这是潍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精准监督的一个缩影,类似的处理情形已经成为该市17个派驻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的常态。今年以来,潍坊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立足政治监督职能定位,扎实履行监督首责,明确落实任务上“统”、职责上“明”、监督上“严”、机制上“建”、考核上“评”的工作思路,确保监督职责履行到位,有力有效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任务上“统”,开列全年总要点

  派驻机构改革后,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增加到17个,新纳入派驻监督的部门单位增加19家,覆盖监督党员、干部增加2247人。监督的部门单位增多,责任加重,任务加大,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教育、监督难度也相应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加强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在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该市纪委监委设立了派驻机构联络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沟通协调、情况综合、督促指导工作。

  该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赵珊珊介绍:“为避免各派驻机构各自为战、工作容易出现随意性等问题,每年初,由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联络办统一制定全年派驻机构工作要点和工作推进配档表,下发各派驻机构遵照执行、按表施工、挂图作战,一体推进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

  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加强驻在部门党的政治建设;抓住关键环节,协助驻在部门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派驻监督水平;强化审查调查,牢固树立“派”的权威以及抓好工作落实,强化自身建设……今年年初,潍坊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2019年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清单和具体推进措施。

  “《工作要点》既为各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明确方向和依据,也为驻在部门确立了工作目标和遵循,增强了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耿祥波表示。

职责上“明”,监督内容更清晰

  监察体制改革后,该市纪委监委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范围扩大,监督工作面广量大线长。针对个别派驻机构日常监督中存在的定位不准、职责不清等问题,坚持“正本清源”,进一步明确“协助党组(党委)职责,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通过明责、履责、督责、问责,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开展。

  为使政治监督具体化、工作流程规范化,该市结合山东省委和潍坊市委流程再造要求,全面梳理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创新设计了《派驻监督工作流程图》。流程图分为日常监督、深度监督、带电监督等层层递进三大模块,同时,对每个模块内容实行项目化、流程化、数量化管理,做到直观清晰、简便易行,抬头看墙、伏案办案。

  “通过实施派驻监督工作流程再造,为每个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工作抓手,明确了监督重点和监督方法,解决了日常监督浅表化、工作重点不聚焦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派驻机构监督质效。”该市派驻机构联络办、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陈百波表示。

  监督上“严”,敢于亮剑显威力

  “要用好检查和监察两项职能,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直面问题、敢于碰硬,对标先进、主动作为,高质高效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吉宗合在派驻机构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我们在列席驻在部门系统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过程中,发现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存在一些不足:有的局5名工作人员党建材料有造假成份;有的党员干部对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未主动做出说明……”近日,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在指出存在问题的同时,也对改进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徒法不足以自行”,严明的纪律离不开严格的监督。该市各派驻机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坚持抓经常、经常抓,抓反复、反复抓,聚焦靶向发力,不断凸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今年以来,该市17个派驻机构共参加、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议808次,提出意见474条,开展明察暗访109次,查纠问题98个,对416名党员干部回复廉政鉴定意见。

机制上“建”,审查调查更有效

  履行好监察责任是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该市研究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包括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等七个方面的监督重点,细化了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专项检查、‘微巡察’监督等12种监督方式。同时,还一并明确了对监督结果的运用,通过定期分析研判,提出监督建议,启动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及时报告报备以及记入廉政档案等方式,使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形成有机整体,增强监督合力。

  为推进派驻工作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工作规定》等一批制度规定,还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和《派驻机构审查调查主要程序》,实行“常委把关、各组直办”的信访和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组组联合、室组联合”的办案方式以及审查调查的“十四步”工作法,进一步明确责任、理清关系、简化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该市还要求发案单位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党纪政务处分书、剖析廉政风险点,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以警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考核上“评”,干好干坏不一样

  “考核就是要树立鲜明导向、强化激励约束,充分发挥实绩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功能,推动派驻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该市监委委员张杰表示。

  该市精心设计了《派驻机构工作数据统计表》,实施“一表两说明”,进行月调度考核晾晒。印发《关于开展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述职述廉述责工作的意见》,年终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各室(部)负责人公开亮相,逐一述职述廉述责,晒全年成绩、比全年业绩,全体人员现场打分后排名通报,有效传导压力,倒逼出工作动力。

  为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该市每年年底对派驻机构综合考核,全面详细规划派驻机构考核内容。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采取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部室打分的方式,对各派驻机构考核结果排序,将年度考评结果与干部考核、轮岗交流、提拔使用挂钩,进一步推动了派驻机构规范、高效履职尽责。

  今年以来,该市17个派驻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286件,处置问题线索223件,组织处理232人次,立案1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坚持重要会议参与,重要事项报告,重要问题沟通,重要岗位监督,聚焦“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发挥好办案这个最有效监督的职责作用,促进派驻监督能力水平全面提升。”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晓峰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切实增强派驻机构监督效能,全力助推潍坊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潍坊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