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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分则各章条款内容,明确了哪些不可为,违反了会如何,也提醒党员干部要守住纪律底线,红线坚决不可触犯。”
“《条例》剔除了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的内容,更加聚焦‘廉洁自律’这个主题……”这是滕州市党员干部就学习贯彻《条例》研讨交流的一幕。
连日来,滕州市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印发学习通知,对学习贯彻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单位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28日主题党员活动日”、日常工作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同时,每个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条例》书籍征订、学习测试活动组织等工作,促进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的顺利推进。
“学习《条例》绝不能停留于‘说说’‘看看’‘写写’等表面,更不能吆喝一阵子,落实一下子就完事了,要真看书、真思考、真做题、真讨论。”滕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对如何学习贯彻好新《条例》纷纷建议献策。
行动上齐头并进。10月15日,滕州市纪委监委利用“周一讲堂”,邀请专家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释疑;10月19日下午,该市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重点就《条例》进行集体学习和研讨发言。同时,21个镇街、市直各部门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警示教育会、学习大讲堂、党员大会等形式,全面学习《条例》修订内容,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目前,滕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直各单位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该市市委办印发的《“四不四再”作风整饬行动实施方案》相结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枣庄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