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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组成8个学习讨论小组
重点研习《条例》“改、增、删”部分内容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这次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一百一十七条增加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的处分规定,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哪些具体表现,之前有过哪些具体案例?”

  在海阳市纪委监委一个学习讨论小组讨论会上,一名干部提出这样的问题,并结合历年案例向其他干部交流自己的理解体会。

  近日,海阳市纪委监委将学习《条例》作为机关干部的必修课,印发《条例》全文及《新旧条例对比学习手册》100余份,要求机关干部原原本本读、仔仔细细学,重点研习“改、增、删”部分内容,并将所学、所思、所悟整理成学习笔记,确保学深、学透、学出成效。组织讨论互讲。将综合科室和业务科室干部混编组成8个学习讨论小组,一期一个主题,每名干部都要参与主题讲解,综合科室谈理论、业务科室讲实践,个人讲解过程中其他干部可以随时提问并互相讨论,通过互相交流不断开拓视野、促进共同提升。突出实战运用。组织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审理等业务科室干部梳理汇总近期问题线索及案件情况,对照《条例》“改、增、删”部分内容,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切实发挥制度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作用。(烟台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