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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格监督执纪 护航脱贫攻坚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布时间:2018-08-21

  “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原残联理事长林国忠利用负责危房改造工程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揽人协调村里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审计与拨款等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4月4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这已是该省今年第三次就此类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今年以来,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上半年,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544件,处理4763人,党纪政务处分2385人,移送司法机关129人,问责815人。

  强化担当,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扶贫资金、民生资金、专项资金一分都不能贪占挪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持续抓下去。”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多次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作出批示,多次深入所联系的贫困县,调查了解情况,当面指出问题。

  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在全省层面集中4个月开展专项治理。今年2月,省纪委监委贯彻中央纪委要求,下发《关于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持续强化专项治理水平,有效推进了全省层面的专项治理。

  “要监督执纪问责再深化,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核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问责追究失职失责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7月7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陈辐宽到东平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再次提出明确要求。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从严从快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仅全省面上4个月集中专项治理阶段,就组织各种形式察访1262次,发现问题线索4267条;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57件,处理2905人,党纪政务处分1411人,移送司法机关81人。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及有关规定,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治理中推动扶贫主责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处置不整改的,一律严肃问责。上半年,共问责扶贫领域失职失责人员815人,其中组织处理547人,党纪政务处分268人。

  创新打法,提高整治“蝇贪”精准度

  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平邑县保太镇卓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志法伙同村委委员兼会计卓生学,利用兼任村扶贫互助社职务的便利,编造贫困户借款申请等材料,套取专项财政扶贫资金51万元,用于归还村集体借款和个人借款。赵志法同时涉及其他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卓生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违纪所得。值得注意的是,这条问题线索是由省委巡视组到该县巡视时,通过深入一线、进村入户核查信息而发现的。

  新一届山东省委前两轮巡视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点,实现对20个脱贫攻坚重点县(市、区)巡视全覆盖,共发现并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67条。市县两级党委把脱贫攻坚重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作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巡察乡镇(街道)648个、村居(社区)7625个。

  除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省纪委监委和全省20个脱贫攻坚重点县(市、区)及所在市纪委监委继续发挥24小时专线举报电话9600112作用,省纪委监委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开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举报专区”。东营市建立重点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分流、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实行常态化察访督查,其中省纪委监委分两批派出17个察访组,见人、见事、见资金、见项目,发现问题线索73条,查实47条,处理64人,其中党纪处分51人。聊城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推磨”式不间断察访,对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29个市直部门(单位)落实扶贫政策、资金监管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省纪委监委深化对扶贫领域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督导,继续把20个脱贫攻坚重点县(市、区)全部纳入督导范围,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部纳入督办范畴。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个县(市、区),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和执纪监督室分别督导,当面向当地县(市、区)党委、纪委主要领导交办问题,提出要求,压实责任。今年3月,省纪委监委向33个重点督导县(市、区)集中交办168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实119件,处理20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对30人进行问责。

  严查重处,坚决打掉扶贫“拦路虎”

  “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们追回了‘救命钱’。”山东省蒙阴县云蒙湖生态区北太平村贫困户老王激动地说。原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作玉在没有召开村集体会议的情况下,擅自将应发放给贫困户的香菇大棚扶贫项目收益资金6000元,挪作村里的卫生管理费支出和村集体日常开支。李作玉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对于胆敢对扶贫款动歪脑筋、伸黑手的,我们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孙丰华表示。针对查处基层违规违纪问题易受说情干扰的实际,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重要问题,省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提级办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提高震慑力;对基层办案阻力大的,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和乡镇纪委联合办案。

  “诸城市贾悦镇原民政网长兼灌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臧纪亮利用职务便利,以其母亲名义为自己家庭办理、审批农村低保待遇,骗取低保金共计4.5万元,占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辞退处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月31日,省纪委一次性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我们充分发挥通报曝光的教育、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强化不敢氛围,及时选取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已形成常态。”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庄斌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1123批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2528起次,涉及3516人次;省纪委监委分3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7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3人,形成强烈震慑。(李亮科 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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