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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廉】两袖清风 不受贿赂——岳镇南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2-29

  岳镇南(1785年—1843年),字文峰,山东利津人。生于书香门第。清代修撰的《利津县志》和《岳氏族谱》中,都记载他是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后裔。

  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岳镇南中举人,道光二年(1822年)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后历任都察院监察御史、湖南学政,道光十六年(1836年)出任九江知府,任职三年,政绩卓著。后任浙江盐运使、甘肃按察使、直隶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

  岳镇南以为官清正廉洁、办事机敏谙练而出名。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受贿赂、不徇私情,始终不与贪官污吏同流合污。任云南布政使期间,岳镇南秉公执政,革除贿赂歪风。有人求他办事,送去金银财宝。他直言:“此民脂民膏,余不忍受也!”断然拒之门外。对所属官员,一旦发现徇私舞弊者,立加严惩,在民众中赢得了好口碑。

  岳镇南58岁病逝于云南布政使任上。他一生身居要职、位高权重,在很多人眼里,这些职位都是捞取钱财的“肥缺”。上世纪五十年代,一伙人偷偷挖开了岳镇南的坟墓,以为里面会有金银财宝。可当他们打开棺木后,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支毛笔和两枚印章。

  岳镇南自幼天资聪颖,青年时代博览群书,以文章见长,曾有制艺(应科举的八股文)、诗赋、骈体文等著作数百卷流行于世,后逐渐散佚。相传今天为山东人所称道的“一山一水一圣人”(泰山、黄河、孔子),最早就是岳镇南主持湖南学政时,与那些出生于“千山千水千才子”的江南形胜之地的同僚们逗趣时脱口而出的。

  岳镇南去世后,与同是清朝道光年间进士的张铨、李佐贤、赵长龄一起被供奉在利津乡贤祠里,所以后人称他们为“利津四大乡贤”。(东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