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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来源: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13

  近日,枣庄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1、2018年1月,市教育局临时聘用驾驶员王明明在枣庄市2018年度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保密值班期间,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王明明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已对其批准逮捕,市教育局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市教育局党委给予市招生办主任单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市招生办主任职务;给予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于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纪委给予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胜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仰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该局党委书记、局长郝荣平予以诫勉,并对市教育局党委以通报的方式予以问责。

  2、2017年国庆假期期间,市王开传染病医院临时聘用驾驶员周传海连续三天私驾公车往来于滕州市、山亭区及市中区等地探亲、办私事。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党工委给予周传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王开传染病医院对其予以辞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分别给予该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洪金,该院办公室主任王慎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王开传染病医院党委免去王慎成办公室主任职务。市纪委给予该院党委书记、院长褚衍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院纪委书记刘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市王开传染病医院党委以通报的方式予以问责。

  通报指出,上述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前后,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这充分暴露出个别工作人员毫无顾忌之心,对纪律置若罔闻;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履行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流于形式,导致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春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扎实措施,持续保持纠正“四风”工作高压态势,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枣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