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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6

  近日,聊城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1.阳谷县张秋镇桑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世成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1月,张世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子名义违规申请农村危房改造,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3万元。张秋镇党委给予张世成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2.高唐县琉璃寺镇营坊村党支部原委员王长华违规申报低保户、骗取低保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王长华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本人名义办理低保,骗取低保金0.22万元。琉璃寺镇党委将王长华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3.冠县桑阿镇白佛头村党支部书记刘中格违规发放省级财政扶持资金问题。2016年,刘中格任职期间,在实施冬暖式大棚扶贫项目时,未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违规将省级拨付的31.92万元扶贫资金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贫困人员。桑阿镇党委给予刘中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临清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康庄中心社党总支副书记张传双、康庄中心社副主任杨怀斌违规领取困难职工救助款问题。2013年至2015年,张传双、杨怀斌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不具备困难职工救助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上报并分别领取救助款300元和1510元。临清市纪委分别给予张传双、杨怀斌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临清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康庄中心社党总支书记、主任杨绪强对该社上报困难职工救助名单审核把关不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临清市纪委批评教育。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相关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各脱贫攻坚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职责范围内扶贫工作,及时跟进监管,把督查、审计、考核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会议落实会议、扶贫项目注水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保持惩治高压态势;要优先研判处置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要强化问责追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该给纪律处分的坚决给予处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聊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