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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2-02

  近日,泰安市纪委公开通报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原主任董传方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08年6月至2014年7月,董传方在担任民政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低保,骗取低保金共计40588.2元。董传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东平县戴庙镇桑园村党支部原书记吴乐廷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10月、2013年9月,吴乐廷在协助镇政府申报危房改造补贴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以本人及其妻子的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7900元,占为己有。吴乐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泰安高新区化马湾乡洪山村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该村两委借用村民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6100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光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党支部委员、村会计吴化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重处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泰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