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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枣庄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7-12-27

  近日,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城市管理局长期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在全市“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清理整顿时未予退还。该局办公室主任单维勇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召海负有领导责任。陈召海、单维勇还存在其他违纪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伟在操办其父亲葬礼时,违规收受市环境保护局部分干部职工所送礼金。王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主任郝艺负有领导责任。郝艺还存在其他违纪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4.市中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违规购买公务用车,违规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时任主任魏成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级处分,副主任宋茂营、孙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5.峄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程广明,与时任吴林街道卫生院院长周广阔、时任峨山镇卫生院院长褚衍安、阴平镇卫生院副院长郑均渲、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韩建更、榴园镇卫生院院长王中、底阁镇卫生院院长张旭在学习考察期间公款旅游,所花费用均公款报销。程广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广阔、褚衍安、郑均渲、张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韩建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王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6.山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孙延刚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并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孙延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领会党中央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专门针对纠正“四风”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每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行为习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以“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停”的毅力和韧劲,不断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枣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