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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细化整改成效评估标准 压实责任推进巡察整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3-03-28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机构抽调12名干部,组建3个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组,对区委编办、区妇联和区科协3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青岛市出台《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办法(试行)》,围绕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等5个方面细化59项落实举措,出台《市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成效评估工作暂行办法》,细化16项具体评估内容和41项评分标准,持续拧紧监督链条。

  为压实整改责任,青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用好巡察成果提出要求,对巡察发现存在“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等问题的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青岛市委巡察机构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巡察情况,督促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据青岛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集中整改阶段,对整改进度迟缓的单位,加密调度频次,对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报送拖延的单位,要求其写出情况说明,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常态化整改阶段,青岛市委巡察机构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了解,对尚未整改完成事项,定期对账、动态销号;对长期整改任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

  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三方会审”机制,聚焦“责任落实、整改质效、成果运用”,逐项提出审核意见。青岛市委巡察机构对31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进一步梳理明确整改责任,细化聚焦整改任务,研判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对整改落实不力的有关党组织进行通报。

  为形成整改联动,青岛市委巡察机构对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突出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55份,推动开展集中整治37次,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6项。此外,还定期组织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情况自查,先后指导45个党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大起底”,自查整改事项1213项,列出清单、逐一对账,持续跟踪,见底销号。(刘强 尹金洁 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