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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承诺 当好表率
——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首次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侧记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1-20

  誓言是对信仰的承诺。心中有信仰,肩上有责任,脚下有力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铿锵有力的铮铮誓言响彻礼堂!

  1月19日,中共山东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在济南举行,会后举行了山东省监察委员会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出席、列席会议人员中首次确定监察官的126名同志进行宣誓。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二级副总监察官夏红民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一级高级监察官雷云领誓。

 

  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国旗鲜艳,正中央的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气氛庄严热烈。

  宣誓仪式开始后,全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监察官列队肃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向宪法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

  人因信而立,国奉法则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明确规定“监察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监察官向宪法宣誓,从内心深处树立起忠于宪法和法律的信念,坚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监察官宪法宣誓,既是神圣庄重的法律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更是监察官对国家和人民的庄严承诺。”夏红民向全体监察官提出要求,“要牢记监察官法规定的六项职责、九项义务,以担当的精神、昂扬的姿态、严实的作风履职尽责。”

  夏红民强调,要当好忠诚坚定的表率,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当好担当尽责的表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调查处置、正风肃纪反腐中彰显担当作为;要当好遵纪守法的表率,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要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牢记“三个务必”,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

 

  “我们一定要牢记监察官职责使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不断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参加宣誓仪式的省纪委委员,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高级监察官隋宝文说。

  仪式虽然短暂,但监察官们肩负神圣使命勇往直前的征途还很长。他们将牢记誓言,坚持权力、责任、义务、担当相统一,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